证券代码:301175 证券简称:中科环保 公告编号:2022-040
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及投资建设新项
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22 年8 月17 日召
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及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48,000,000.00 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总额度不超过 112,173,685.00 元(含本数)的超募资金用于投资建设全资子公司慈溪中科众茂环保热电有限公司的“慈溪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炉排炉三期工程 1 期”。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720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67,219,884 股,每股面值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82 元/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02,779,956.88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52,606,271.88 元后,
实 际 募 集 资金净 额为人民 币 1,350,173,685.00 元,其中超募资金为人民币
160,173,685.00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7 月 4 日划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大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当日出具
《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6,721.9884 万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2]000399 号)。公司(含控股公司)已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情况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募投项目。截至 2022
年 7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90,504.51 万元,具体情
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累计投入募集
序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 资金(截至
号 资金 2022 年 7 月 31
日)
1 晋城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 51,660.48 34,000.00 24,583.20
项目
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建设
2 绵阳市第二生活垃圾焚烧发电 62,410.95 25,000.00 21,532.78
项目
3 海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43,004.49 35,000.00 19,388.53
4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债务 25,000.00 25,000.00 25,000.00
合计 182,075.92 119,000.00 90,504.51
三、超募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超募资金为 160,173,685.00 元。截至目前,公司已
累计实际使用超募资金 0 元,剩余可使用超募资金余额为 160,173,685.00 元。
为提高超募资金的使用效率,有效盘活资产,满足流动资金需求,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营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公司的超募资金拟部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部分用于投资建设新项目,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 实施主体
1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48,000,000.00 总部
2 慈溪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112,173,685.00 全资子公司慈溪中科众
炉排炉三期工程 1 期 茂环保热电有限公司
合计 160,173,685.00 ——
(一)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1.计划使用情况
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 48,000,000.00 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
例为 29.97%,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超募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2.相关承诺及说明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形,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承诺: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公司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二)超募资金用于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计划
1.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慈溪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炉排炉三期工程 1 期
(2)项目实施主体
企业名称:慈溪中科众茂环保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慈溪中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827995183959
法定代表人:王建江
成立日期:2007 年 3 月 20 日
注册资本:35,500 万元
注册地址:浙江省慈溪市慈东工业区
经营范围:生活垃圾焚烧及其发电、供热;粉煤灰加气混凝土砌块制造、加工、销售;煤渣、粉煤灰销售;金属材料、管道、阀门、电气热控仪表销售;锅炉、管道、电气仪表控制技术咨询服务。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 100%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慈溪中科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021 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度(经审计)
总资产 113,192.73
净资产 44,305.62
净利润 10,522.57
(3)项目建设地点:浙江省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慈溪中科厂区北侧,部分利用现有厂区内预留场地)。
(4)项目建设内容:建设 1×750t/d 焚烧线+1×C40MW 抽汽凝汽式汽轮机+1×45MW
发电机组及配套公用系统。主厂房含垃圾卸料大厅、垃圾库、焚烧间、烟气净化间、集控楼及汽机间、配电室、厨余处理车间等,其中垃圾卸料大厅、垃圾库、焚烧间、配电间及集控室按终期规模 1 期一次建成;烟气净化间等分 2 期建设,其中焚烧线主要设备基础一次建成。
(5)项目建设期:2 年,即 2022-2023 年。
(6)项目投资规模:
本项目计划投资金额 66,066.46 万元,具体投资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拟使用超募
序号 费用名称 金额 占比
资金
1 垃圾焚烧发电工程静态投资 62,609.47 94.77%
11,217.3685
1.1 建筑工程费用 19,587.23 29.65%
1.2 设备购置费用 23,627.40 35.76%
1.3 安装工程费用 8,608.40 13.03%
1.4 其他费用 7,805.04 11.81%
1.5 基本预备费 2,981.40 4.51%
2 建设期贷款利息 2,711.00 4.10%
3 项目建设总费用(工程动态投资) 65,320.46 98.87%
4 流动资金 746.00 1.13%
5 项目计划总资金 66,066.46 100.00% 11,217.3685
2.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有效改善慈溪市生活垃圾处理现状
慈溪市位于我国东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各项产业均增长迅速,随之而来的垃圾量同样增长迅速;2022 年慈溪中科垃圾进厂量远超目前 2,250t/d 的设计能力。慈溪市现有的垃圾填埋场基本都已封场,因此本项目的实施能够有效解决慈溪市现有生活垃圾的实际处理需求,并为未来增量的生活垃圾处理提供有效保障。
(2)慈溪市城市发展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项目已纳入《浙江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2019-2030 年)》《慈溪
市域总体规划(2015-2040)》《慈溪市“十四五”重大建设项目规划》《慈溪市生态文明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