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75 证券简称:中科环保
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
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9 月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所有激励对象承诺,若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自相关信息 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次激励计划 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特别提示
一、《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由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科环保”、“公司”或“本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国 资发分配〔2006〕175 号)、《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 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发分配〔2008〕171 号)、《关于印发<中央企业控股上市 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的通知》(国资考分〔2020〕178 号)、《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制定。
二、本激励计划采用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票 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符合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满足相应归属 条件后,在归属期内以授予价格分次获得公司增发的 A 股普通股股票,该等股 票将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进行登记,经登记结算公司登 记后便享有应有的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分红权、配股权、投票权等;激励对
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享有公司股东权利,并且该等限制性股票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等。
三、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3,013.7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47,188.00 万股的 2.05%;其中首次授予2,413.7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1.64%,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80.09%;预留授予 600.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0.41%,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19.91%。
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0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不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
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前,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调整。
四、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含预留部分)为 2.41 元/股。
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前,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将根据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调整。
五、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 296 人,包括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本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及骨干员工,不包括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预留激励对象指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时尚未确定但在本激励计划存续期间纳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
六、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
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72 个月。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每次权益归属以满足相应的归属条件为前提条件。
七、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以下情形:
(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四)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五)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八、公司具备《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第六条规定的以下实施本激励计划的条件:
(一)公司治理规范,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组织健全,职责明确。股东大会选举和更换董事的制度健全,董事会选聘、考核、激励高级管理人员的职权到位;
(二)外部董事(包括独立董事)人数应当达到董事会成员的半数以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部由外部董事组成,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度健全,议事规则完善,运行规范;
(三)基础管理制度规范,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三项制度改革到位,建立了符合市场竞争要求的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劳动用工、业绩考核、薪酬福利制度体系;
(四)发展战略明确,资产质量和财务状况良好,经营业绩稳健。近三年无财务会计、收入分配和薪酬管理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
(五)健全与激励机制对称的经济责任审计、信息披露、延期支付、追索扣回等约束机制;
(六)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下述情形:
(一)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二)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三)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
(四)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五)依据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六)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十、符合《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一)经济责任审计等结果表明未有效履职或者严重失职、渎职的。
(二)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章程规定的。
(三)激励对象在任职期间,有受贿索贿、贪污盗窃、泄露上市公司商业和技术秘密、实施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声誉和对上市公司形象有重大负面影响等违法违纪行为,并受到处分的。
(四)激励对象未履行或者未正确履行职责,给上市公司造成较大资产损失以及其他严重不良后果的。
十一、本激励计划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十二、激励对象承诺,若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次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十三、本激励计划需经国资管理部门审批通过后,公司方可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并予以实施。
十四、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在 60 日内按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完成公告。公司未能在 60 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应当及时披露不能完成的原因,并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失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不得授出权益的期间不计算在前述 60 日内。
十五、本激励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要求。
目录
声 明...... 1
特别提示...... 1
第一章 释义...... 7
第二章 本激励计划的目的与原则...... 9
第三章 本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 10
第四章 激励对象确定的依据和范围......11
第五章 限制性股票的来源、数量和分配...... 13
第六章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归属安排和禁售期...... 15
第七章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授予价格确定方法...... 18
第八章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归属条件...... 19
第九章 本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27
第十章 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 29
第十一章 本激励计划的实施程序...... 31
第十二章 公司/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 ...... 35
第十三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 ...... 37
第十四章 其他重要事项...... 40
第一章 释义
以下词语如无特殊说明,在本文中具有如下含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中科环保、本公司、公司 指 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 指 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
本次激励计划、本计划 票激励计划
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 指 符合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满足相应归属
制性股票 条件后分次获得并登记的本公司股票
激励对象 指 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获得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含控股
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及骨干员工
授予日 指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日期,授予日必须为
交易日
授予价格 指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获
得公司股份的价格
有效期 指 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
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
归属 指 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满足获益条件后,上市公司
将股票登记至激励对象账户的行为
归属日 指 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满足获益条件后,获授股票
完成登记的日期,必须为交易日
归属条件 指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设立的,激励对象为获得激励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