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70 证券简称:锡南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5
无锡锡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锡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
于 2023 年 08 月 11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3 年 8 月 21 日以现场结合通
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 5 名,现场参会董事 5 名。会议由董事长李忠良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并作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专项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3]
0014350 号),截至 2023 年 7 月 28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
金额为 11,012.18 万元,本次将使用募集资金全部予以置换。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人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3]0014350 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1,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 22,000.00 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人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 72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28.32%。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人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无锡锡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729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2500 万股,本次发行后,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 10000 万元,公司类型由“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董事会同意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注册资本、公司类型进行变更,并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具体事项,授权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本次变更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备案的情况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相关的信息申报与披露程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半年度的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8、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
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存放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9、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提名李忠良先生、李明杰先生、肖英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前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第二届董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提名刘志庆先生、黄建康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前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第二届董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1、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3 年 9 月 7 日(星期四)下午15:00 在无锡山水丽景酒店二楼VIP1 厅
以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保荐人出具的核查意见及会计师出具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无锡锡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08 月 23 日
附件:
一、非独立董事简历
1、李忠良,男,中国国籍,1968 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1 年 7 月毕业于
成都科技大学铸造专业,获学士学位。1991 年 9 月至 2000 年 12 月曾在无锡动力工程
股份有限公司历任铸造分厂技术厂长、分公司总经理;2001 年 1 月至 2005 年 1 月担任
忠良铸造厂总经理;2005 年 2 月至 2020 年 9 月担任锡南有限执行董事、总经理。2020
年 9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李忠良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截止本公告日其直接持有公司 5,114.69 万股,直
接持股比例为 51.15%,并通过无锡锡南融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控制公司 0.16%的股份。李忠良先生与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李明杰先生系父子关系,与沈国林先生的妻子是兄妹关系,除此之外,李忠良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忠良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李明杰,男,中国国籍,1995 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7 年 12 月毕业
于亚利桑那大学,本科学士学位。2018 年 7 月至 2019 年 10 月在无锡摩比斯汽车零部
件有限公司担任开发部职员;2019 年 10月至 2020 年 9月在锡南有限担任总经理助理。
2020 年 9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以及总经理助理。
李明杰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李忠良先生之子,除此之外,李明杰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本公告日其直接持有公司 885.66 万股,直接持股比例为 8.86%的股份,并通过无锡锡南融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控制公司 0.09%的股份。李明杰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
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