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55 证券简称:海力风电 公告编号:2022-058
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102号《关于同意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核准,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向公众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4,348,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60.6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296,749,68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202,887,448.53元(含税),可使用的募集资金人民币3,093,862,231.47元,加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11,440,241.2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105,302,472.71元。上述资金于2021年11月19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11月19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5839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和当前余额如下:
项目 金额(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3,296,749,680.00
减:发行费用 191,447,207.29
募集资金净额 3,105,302,472.71
减: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126,666,886.79
减: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818,553,175.35
减:偿还银行贷款 320,000,000.00
减:补充流动资金 900,000,000.00
减:期末尚未赎回的未到期现金管理产品 620,000,000.00
加:银行利息扣除手续费净额 27,761,272.31
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347,843,682.88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东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海力风电装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力装备”)与江苏如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东支行及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1)。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海恒如东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恒如东”)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东支行及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新增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7)。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详细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 账号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江苏海力风 江苏如东农村商 3206230011010000043499 26,831,766.40
电装备制造 业银行股份有限
有限公司 公司营业部
南京银行股份有 0610280000000986 26,053,990.68
限公司如东支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如东 633735124 294,031,125.21
支行
江苏海力风 中国建设银行股
电设备科技 份有限公司如东 32050164733600002950 4,903.54
股份有限公 支行
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 513902745510403 733,759.43
限公司如东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88130078801300000443 188,137.62
如东支行
海恒如东海 中国银行股份有
上风力发电 限公司如东支行 514477828115 0
有限公司
合计 347,843,682.88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26,666,886.79元。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相应核查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5936号)。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50,000.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于2022年1月4日已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相应核查意见。
公司超额募集资金为1,755,152,500.00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公司使用超募资金50,00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8.49%。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次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于2022年5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项目出资的议案》,使用部分超募资金683,825,820元对海恒如东参股的6家海上风电开发、运营项目公司进行相应实缴出资。该议案于2022年6月9日已经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报告期内,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将用于募投项目后续资金支付。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8 月 26 日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 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报告期(2022
募集资金总额 310,530.25 年 1-6 月)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