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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华新材: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11

隆华新材: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1149      证券简称:隆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1-017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

    2、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及审计工作需求等情
况,公司拟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期限为一年。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召
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任期为一年。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
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外经贸大厦901-22 至 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132 人,共有注册
会计师 1018 人,其中 445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 2020 年度收入总额为 187,578.73 万元,其中审
计业务收入 163,126.32 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73,610.92 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 274 家上市公司 2020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
总额 31,843.39 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185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
规定;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 9 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
监督管理措施 1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0 次。

  5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 1 次;1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 1 次。


  8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 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吴强,2011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1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 年开始为隆华新材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立中集团、中泰证券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王英航,2011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1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 年开始为隆华新材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博迈科、泰鹏环保等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杜石,2020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6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 年开始为隆华新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吴强、签字注册会计师王英航、签字注册会计师杜石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单位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单位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021 年度审计费用为 60 万元(该费用不包含价外增值税款)。

    二、 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审计机构大华已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多年,上年度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
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因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合同期届满且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同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及审计工作需求等情况,公司拟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与大华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宜进行了充分沟通,大华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大华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工作勤勉尽责,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坚持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公司对大华的辛勤工作表示诚挚的感谢。

  容诚与大华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要求,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 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情况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对其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恰当性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容诚具有较为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具备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的专业服务的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 2021 年度审计要求。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及审计工作需求等情况,理由充分恰当,变更合理合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聘请容诚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
证券、期货业务相关执业资格,其审计团队敬业谨慎,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具备足够的
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满足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

计工作的要求。公司已就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项提前与原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沟通,其已对该事项进行确认且无异议。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2.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执业资格,其审计团队敬业谨慎,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满足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已就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项提前与原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沟通,其已对该事项进行确认且无异议。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变更 2021 年度审计机构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 6票赞成,
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1 年度审计机构,期限为一年,自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审计费用为 60万元(该费用不包含价外增值税款)。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以 3票赞成,
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改
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担任公司 2021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聘任期限为一年,自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审计费用为 60 万元(该费用不包含价外增值税款)。容诚具有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相关资质、专业胜任能力、良好的诚信记录,具备《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要求的独立性。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 备查文件

  1、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审核意见;

  2、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6、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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