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书面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就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查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了解相关情况后,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80,000 万元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系《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
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书面意见》签署页)
监事签字:
迟万兴(签字):
陈民健(签字):
田文杰(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