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16 证券简称:益客食品 公告编号:2023-052
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5 月 11 日(星期四)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3 年 5 月 11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5 月 11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宿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山路北侧(益客总部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田立余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4 人,代表股份 359,746,639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80.125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334,251,673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74.447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25,494,96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678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27,267,863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6.073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1,772,897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0.3949%。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25,494,96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5.6784%。
3、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会议,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9,710,7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0%;反对35,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231,96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683%;反对
35,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1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9,710,7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0%;反对35,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231,96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683%;反对
35,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1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9,710,7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0%;反对35,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231,96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683%;反对
35,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1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9,710,7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0%;反对35,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231,96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683%;反对
35,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1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9,710,7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0%;反对35,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231,96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683%;反对
35,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1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9,710,7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0%;反对35,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231,96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683%;反对
35,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1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59,710,7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0%;反对35,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231,96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683%;反对
35,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1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江苏益客农牧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表决权股份 314,772,806 股、宿迁丰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表决权
股份 7,987,360 股、宿迁久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表决权股份 9,718,610 股,依法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839,0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4273%;反对428,8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572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839,03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4273%;反对
428,83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72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项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九)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
议案》
本议案采取逐项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及结果如下:
9.1 审议通过《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江苏益客农牧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表决权股份 314,772,806 股、宿迁丰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表决权股份 7,987,360 股、宿迁久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表决权股份 9,718,610 股,依法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839,0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4273%;反对428,8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572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839,03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4273%;反对
428,83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72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项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9.2 审议通过《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江苏益客农牧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表决权股份 314,772,806 股、宿迁丰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表决权股份 7,987,360 股、宿迁久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表决权股份 9,718,610 股,依法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839,0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4273%;反对428,8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572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839,03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4273%;反对
428,83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72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项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9.3 审议通过《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江苏益客农牧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表决权股份 314,772,806 股、宿迁丰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表决权股份 7,987,360 股、宿迁久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表决权股份 9,718,610 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