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客食品”、“发行人”或“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44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证监会令〔第 167号〕)(以下简称“《注册办法》”)、《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特别规定》(证监会公告〔2021〕21 号,以下简称“《特别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2021 年修订)》(深证上〔2021〕919 号)(以下简称“《业务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8〕279 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及《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20 年修订)》(深证上〔2020〕483 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注册制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规范》(中证协发〔2021〕213 号)(以下简称“《承销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 号)、《注册制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中证协发〔2021〕212 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自律规则等文件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
本次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关于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的详细内容,请查阅深交所网站(http://www.szse.cn)公布的《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请网上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公布的《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方式、回拨机制、网上网下申购及缴款、中
止发行、弃购股份处理等方面,主要内容如下
1、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规定的剔除规则,在剔除不符合要求投资者报价的初步询价结果后,协商一致将拟申购价格高于 13.95 元/股(不含 13.95 元/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将拟申购价格为 13.95 元/股、拟申购数量小于 1,600万股(不含)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将拟申购价格为 13.95 元/股、拟申购数量等
于 1,600 万股、且系统提交时间同为 2021 年 12 月 30 日 14:48:16:689 的配售对
象中,按照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从后到前剔除 37个配售对象。以上过程共剔除 94 个配售对象,对应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144,200.00 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不符合要求投资者报价后拟申购数量总和14,305,900.00 万股的 1.008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具体剔除情况请见附表“配售对象初步询价报价情况”中被标注为“高价剔除”的部分。
2、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有效申购倍数、发行人基本面及其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1.40 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 2022 年 1 月 6 日(T 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
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22 年 1 月 6 日
(T 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 0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 09:15-11:30,13:00-15:00。
3、本次发行的价格为 11.40 元/股,不高于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企业年金基金”)和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的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 11.4068 元/股,故保荐机构子公司不参与跟投,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初始
参与跟投的股票数量 224.4898 万股将全部回拨至网下发行。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 673.4694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15.00%。其中,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益客食品员工资管计划”)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448.9796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10.00%;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 224.4898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5.00%,战略配售投资者承诺的认购资金已于规定时间内汇至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
依据本次发行价格,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不参与战略配售。故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最终仅为益客食品员工资管计划。益客食品员工资管计划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 175.4385 万股,约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 3.91%。
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175.4385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3.91%。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 498.0309 万股将回拨至网下发行。
4、本次发行最终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网下发行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https://eipo.szse.cn)及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进行;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实施。
5、限售期安排: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战略配售方面,本次战略配售投资者为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战略投资者获配股票限售期为 12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6、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7、网上、网下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的情况确定是否启用回拨机制,对网上、网下的发行数量进行调节。具体回拨机制请见本公告中“一、(六)回拨机制”。
8、本次发行申购,任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有效报价,均不能再参与网上发行。
投资者参与网上申购,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按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有市值的证券账户的申购为有效申购,对其余申购做无效处理。每只新股发行,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按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
9、网下投资者应根据《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初步配售
结果公告》”),于 2022 年 1 月 10 日(T+2 日)16:00 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
格与初步配售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认购资金应于 2022 年 1 月 10
日(T+2 日)16:00 前到账。
认购资金应该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多只新股同日发行时出现前述情形的,该配售对象当日获配新股全部无效。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若认购资金不足,共用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中签结果
公告》”)履行资金缴纳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2 年 1 月 10 日(T+2 日)
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网上投资者未足额缴纳申购款而放弃认购的股票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10、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11、网下投资者应合理确定申购金额,在询价和申购环节为配售对象填报的申购金额均不得超过该配售对象的总资产或资金规模。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以及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配售对象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股票市场各板块的违规次数合并计算。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该配售对象不得参与北交所、上交所、深交所股票市场各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
12、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
投资,认真阅读 2022 年 1 月 5 日(T-1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的《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充分了解市场风险,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1、本次发行价格为 11.40 元/股,请投资者根据以下情况判断本次发行定价
的合理性。
(1)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制定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发行人所属行业为“农副食品加工业(C13)”,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已经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为 29.93 倍(截至 2021 年
12 月 30 日,T-4 日),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本次发行价格 11.40 元/股对应的
2020 年扣除非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41.01 倍,高于中证指
数公司 2021 年 12 月 30 日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超出幅度为
37.02%,有以下四点原因:第一,发行人具备非常突出的管理能力。公司所处行业集中度不高、竞争激烈,易受养殖周期波动影响,因而一体化运营能力、管理能力对企业至关重要。在此方面,公司拥有高水平、在行业有丰富经验的管理团队,依靠优秀的管理输出+轻资产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