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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101 深市 明月镜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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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月镜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

公告日期:2021-11-29

明月镜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 PDF查看PDF原文
 创业板投资风险提示: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 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创新投入大、新旧产业融合成功与否存在不确定 性、尚处于成长期、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 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 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明月镜片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省丹阳开发区银杏路 9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意向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上海市中山南路 318 号东方国际金融广场 24 层)


                  发行人声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本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意向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本次拟公开发行股份 3,358.54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
 发行股数

                    于 25%。本次发行不涉及原有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情况。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人民币【】元

 发行日期            2021 年 12 月 7 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和板块

 发行后总股本        13,434.14 万股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  2021 年 11 月 29 日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并提醒投资者务必认真阅读本招股意向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的全部内容。
一、需要特别关注的风险因素

    (一)宏观经济环境的风险

  眼镜是一种兼具视力矫正、视力保护与面部装饰的消费品。宏观经济不景气或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放缓,将制约公司镜片产品的需求。如果我国宏观经济形势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如经济增速持续放缓、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持续降低,将会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存在业绩下滑的可能。

    (二)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的主要原材料包括丙烯醇、DMT 等化工原料以及树脂单体等。2018 年
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 1-6 月,公司直接材料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
比例分别为 55.16%、56.74%、55.56%和 57.12%,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产品生产成本影响较大。如果上游原材料行业,如丙烯醇、DMT 等化工原料或者树脂单体的价格发生大幅波动,特别是出现大幅上涨,将带动行业成本上涨,直接提高公司生产成本,若公司产品售价未能及时调整,将对公司盈利产生较大不利影响。

    (三)经销商管理的风险

  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 1-6 月,公司经销模式下实现营
业收入分别为 11,927.79 万元、14,854.87 万元、16,456.86 万元和 7,920.01 万元,
占主营业务收入比分别为 23.73%、26.98%、30.58%和 29.24%。由于公司经销商地域分布广泛,公司对销售渠道的统一、精细管理难度较大。一方面,如果存在区域经销商不遵守公司规定或未达到既定的业绩目标,公司的品牌形象和经营业绩将受到影响;另一方面,随着公司规模的不断扩大,如果公司的经销管理水平未能随之提升,将对区域经销商经营模式造成不利影响。因此,若未来经销商管理失当,将对公司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四)品牌形象受损和知识产权被侵权的风险

  公司的产品直接面对广大消费者,品牌形象反映了产品质量和消费者认可度,品牌形象和知识产权作为公司无形资产,对公司至关重要。如果公司品牌、商标和专利等权益受到侵犯,公司将会依照法律途径进行维权,以保护本公司的合法权益,而公司的维权行为可能需要耗费公司一定的财力、物力,从而可能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五)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销售规模的稳步增长,公司应收账款持续增加。截至2018
年末、2019 年末、2020 年末和 2021 年 6 月末,公司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 10,375.83
万元、12,030.50 万元、12,846.00 万元和 12,123.56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
为 32.92%、29.17%、27.20%和 24.00%,虽 2021 年 6 月末略有下降,但金额总
体呈上升趋势。如果应收账款发生坏账风险,对公司的资产质量和正常经营可能会造成一定影响。

    (六)存货余额较大的风险

  2018 年末、2019 年末、2020 年末和 2021 年 6 月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
别为 12,290.22 万元、12,104.60 万元、10,105.73 万元和 10,947.28 万元,占流动
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38.99%、29.35%、21.39%和 21.67%。公司存货余额较大主要系根据镜片产品销售的季节性因素而提前生产备货所致。

  较高规模的存货余额将占用公司较多流动资金,公司如不能有效进行存货管理,将可能导致公司存货周转能力下降,流动资金使用效率降低。此外,若未来因市场环境发生变化或竞争加剧导致存货跌价或变现困难,公司经营业绩可能受到较大不利影响。

    (七)部分原材料依赖外购以及原材料集中采购的风险

  报告期内,基于与 MITSUI CHEMICALS、韩国 KOC 及其关联方的战略合
作关系,以及前述合作方一贯稳定的供应体量与产品质量,发行人向其采购包括
1.71 折射率在内的部分折射率树脂单体,2018 年至 2021 年 6 月,发行人向韩国
KOC 及其关联方采购特定品种的 1.60 及以下折射率树脂单体占发行人当期采购

的同类树脂单体比例达到 90%以上;向韩国 KOC 及其关联方采购 1.67 及以上折
射率树脂单体占发行人当期耗用的该类树脂单体的金额占比均为 100%。发行人对外采购的原料来源较为集中,且对韩国 KOC 及其关联方存在一定程度的依赖。
  如遇到原料供应不及时等特殊情况,发行人可能面临转换供应商的需求,在转换过程中可能需要一定调整周期,进而对生产经营造成一定程度影响。

    (八)税收优惠政策变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 15%的所得税税率优惠政策,
公司现行有效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于 2018 年 11 月 30 日取得,有效期三年。若
将来国家、地方有关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标准或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或出现其他情形使公司不能继续享受该税收优惠,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
    (九)折射率 1.56 和 1.60 系列镜片产品销量下滑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折射率 1.56 和 1.60 系列镜片产品收入分别为 32,835.57 万
元、32,860.62 万元、31,666.44 万元和 15,040.20 万元,占比较高。折射率 1.56 和
1.60 系列镜片销量分别为 3,456.51 万片、2,986.29 万片、2,527.17 万片和 1,090.34
万片,存在一定下滑,主要为常规片品类产品销量下滑所致。如发行人功能性产品销售不达预期或常规片销量大幅下滑的话,会对发行人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上述风险都直接或间接影响本公司的经营业绩,请投资者特别关注“风险因素”一节中关于上述风险的内容。
二、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及保荐机构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的核查结论意见

  对本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包括:宏观经济环境的风险、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品牌形象受损和知识产权被侵权的风险等,公司已经在招股意向书的第四节“风险因素”中进行了分析及披露。

  发行人不存在以下对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

  1、发行人的经营模式、产品或服务的品种结构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2、发行人的行业地位或发行人所处行业的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3、发行人在用的商标、专利、专有技术、特许经营权等重要资产或者技术的取得或者使用存在重大不利变化的风险;

  4、发行人最近一年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对关联方或者有重大不确定的客户存在重大依赖;

  5、发行人最近一年的净利润主要来自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
  6、其他可能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主营业务突出、经营业绩良好、所处行业发展前景良好,目前不存在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发行人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持续盈利能力。
三、本次发行相关各方作出的重要承诺

  本公司提示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等相关方作出的各项重要承诺、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具体内容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之“五、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
四、财务报告审计截止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情况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 2021 年 6 月 30 日,立信所对公司 2021 年 9 月
30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 年 1-9 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阅,并出具了《审阅报告》(信
会师报字[2021]第 ZA15762 号)。公司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及 2021 年 1-9 月
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9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同比变动

 资产总额                    73,553.10          69,177.58              6.33%

 负债总额                    11,36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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