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90 证券简称:华润材料 公告编号:2023-005
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相关文件的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材料”或“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国资委监管要求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激励计划进行了修订,并于2023年1月1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月1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特别提示”中的部分内容修订如下:
修订前:
特别提示:二、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不超过 1,016.3 万股限制性股票,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69%,其中首次授予 813.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55%,约占限制性股票拟授予总额的 80.0%;预留 203.3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14%,约占限制性股票拟授予总额的20.0%。
五、“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计不超过 87 人,包括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本公司(含分/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关键科研/技术、业务、职能骨干……”
七、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可解除限售期数量占限制性
股票数量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 自授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
售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 33%
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解除限 自授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
售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 33%
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解除限 自授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 48 个月后的
售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 34%
起 6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八、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公司层面解除限售业绩条件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1、较 2021 年,2023 年扣非归母净利润年复合增长率不低于 15.0%,且不低于
第一个解除 对标企业 75 分位水平;
限售期 2、2023 年净资产收益率(ROE)不低于 10.1%,且不低于对标企业 75 分位水
平;
3、较2021年,2023年研发费用增长率不低于46.4%。
1、较 2021 年,2024 年扣非归母净利润年复合增长率不低于 15.0%,且不低于
第二个解除 对标企业 75 分位水平;
限售期 2、2024 年净资产收益率(ROE)不低于 10.2%,且不低于对标企业 75 分位水
平;
3、较2021年,2024年研发费用增长率不低于77.2%。
1、较 2021 年,2025 年扣非归母净利润年复合增长率不低于 15.0%,且不低于
第三个解除 对标企业 75 分位水平;
限售期 2、2025 年净资产收益率(ROE)不低于 10.3%,且不低于对标企业 75 分位水
平;
3、较2021年,2025年研发费用增长率不低于114.4%。
修订后:
特别提示:二、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不超过813.0万股限制性股票,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55%,本激励计划为一次性授予,不含预留部分。
五、“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总计不超过 87 人,包括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本公司(含分/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关键科研/技术、业务、职能骨干……”
七、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 解除限售时间 可解除限售期数量占限制
排 性股票数量比例
第一个解除 自授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
限售期 个交易日起至授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 36 33%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解除 自授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
限售期 个交易日起至授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 48 33%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解除 自授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 48 个月后的首
限售期 个交易日起至授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 60 3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八、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公司层面解除限售业绩条件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1、较 2021 年,2023 年扣非归母净利润年复合增长率不低于 15.0%,且不低
第一个解除 于对标企业 75 分位水平;
限售期 2、2023 年净资产收益率(ROE)不低于 10.1%,且不低于对标企业 75 分位水
平;
3、较2021年,2023年研发费用增长率不低于46.4%。
1、较 2021 年,2024 年扣非归母净利润年复合增长率不低于 15.0%,且不低
第二个解除 于对标企业 75 分位水平;
限售期 2、2024 年净资产收益率(ROE)不低于 10.2%,且不低于对标企业 75 分位水
平;
3、较2021年,2024年研发费用增长率不低于77.2%。
1、较 2021 年,2025 年扣非归母净利润年复合增长率不低于 15.0%,且不低
第三个解除 于对标企业 75 分位水平;
限售期 2、2025 年净资产收益率(ROE)不低于 10.3%,且不低于对标企业 75 分位水
平;
3、较2021年,2025年研发费用增长率不低于114.4%。
二、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第四章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
据和范围”中“一(二)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二、激励对象的范围”中的部分内容修订如下:
修订前:
一(二)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分/子公司,下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关键科研/技术、业务、职能骨干。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涉及的激励对象不超过87人,占公司员工总数的4.95%。
修订后:
一(二)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分/子公司,下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
理人员、关键科研/技术、业务、职能骨干。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不超过87人,占公司员工总数的4.95%。
三、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第五章 本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的数量及占公司股份总额的比例”中“二、本激励计划标的股票的数量”、“三、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中的部分内容修订如下:
修订前:
二、本激励计划标的股票的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不超过1,016.3万股限制性股票,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69%,其中首次授予813.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55%,约占限制性股票拟授予总额的80.0%;预留203.3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14%,约占限制性股票拟授予总额的20.0%。
三、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姓名 职务 获授限制性股票数 获授总额占授予 占股本总额的
量(万股) 总量的比例 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王军祥 董事长 26.60 2.62% 0.018%
房昕 总经理 26.60 2.62% 0.018%
田美圆 副总经理 22.99 2.26% 0.016%
许洪波 副总经理 25.39 2.50% 0.017%
陈群 副总经理 22.99 2.26% 0.016%
王庆文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