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87 证券简称:可孚医疗 公告编号:2021-031
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于 2021 年 11 月 30 日以电子邮件与电话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5 日上午 11:00 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其中监事周晓军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曾子云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对本次会议需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本激
励计划”)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月修订)》《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5 号——股权激励》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
董事会制定的《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旨在保
证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激励计划规范运行,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 发展,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考核指标科学、合理,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及可操作性,同时对激励对象具 有约束效果,能够达到激励计划的考核目标,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 好的价值分配体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
象名单>的议案》
经对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初步审核后,监事会认为:
(1)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 职资格。
(2)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 激励对象的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列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
综上所述,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公司将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将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2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