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87 证券简称:可孚医疗 公告编号:2021-030
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
议于 2021 年 11 月 30 日以电子邮件与电话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5 日上午 9:30 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其中董事方圣石、独立董事刘爱明、温志浩、刘琳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出席),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敏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需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定了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
公司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表示同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公司董事贺邦杰先生、薛小桥
先生属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在审议本
议案时回避表决;本次激励对象张先明先生为董事张志明先生的哥哥,因此,董事张志明先生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由其他 6 名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为保证本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了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公司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表示同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公司董事贺邦杰先生、薛小桥
先生属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本次激励对象张先明先生为董事张志明先生的哥哥,因此,董事张志明先生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由其他 6 名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归属资格、解除限售/归属条件、解除限售/归属数量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解除限售/归属;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归属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8)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取消处理,办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9)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本激励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0)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11)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
(12)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委任收款银行、财务顾问、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13)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14)就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15)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效期。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公司董事贺邦杰先生、薛小桥
先生属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本次激励对象张先明先生为董事张志明先生的哥哥,因此,董事张志明先生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由其他 6 名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表示同意。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于
2021 年 12 月 21 日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32)。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