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1年 10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3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4
第三章 股份......4
第一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6
第二节 股份转让......7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7
第一节 股东......7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10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13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14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15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18
第五章 董事会......22
第一节 董事......22
第二节 董事会......25
第六章 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29
第七章 监事会......31
第一节 监事......31
第二节 监事会......32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33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33
第二节 内部审计......37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37
第九章 通知......38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38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38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39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41
第十二章 附则......4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和
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由湖南可孚医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整体变更发起设立,在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为 91430111696240992G。
第三条 公司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审核并于 2021 年
8 月 2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同意,首次向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0,000,000 股,于 2021 年 10 月 25 日在深交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Cofoe Medical Technology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振华路 816 号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6,000.00 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常务副总裁、副总裁、
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以及董事会决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指财务总监。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专注医疗健康领域,坚持科技创新,为全球消
费者提供可信赖的产品和专业的服务,为人类健康提供保障,为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二类医疗器械、一类医疗器械的研发;一类医疗器械、二类医疗器械、消毒产品、日用品、电子产品、卫生用品、化妆品的生产;家用电力器具、医疗卫生用塑料制品、普通劳动防护用品的制造;二类医疗器械、三类医疗器械、卫生消毒用品、日用百货、电子产品、卫生用品、纺织品、针织品及原料、一类医疗器械的批发;艾制品、日用品、计算机软件、化妆品的销售;医疗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家具生产、加工;会议、展览及相关服务;医疗器械技术咨询、交流服务;应用软件开发;软件技术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普通货物运输(货运出租、搬场运输除外)。(未经批准不得从事 P2P 网贷、股权众筹、互联网保险、资管及跨界从事金融、第三方支付、虚拟货币交易、ICO、非法外汇等互联网金融业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份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四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五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公
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集中存管。
第十六条 公司设立时股份总额为 12000 万股。公司发起人及持股情况如
下:
序号 股东姓名或名称 认购股份数 出资时间及方式 持股比例
(万股) (%)
长沙械字号医疗投资有限 6544.6095 2019 年 12 月 25 54.54
1 公司 日,净资产
长沙科源同创企业管理中 931.9139 2019 年 12 月 25 7.77
2 心(有限合伙) 日,净资产
张敏 931.9139 2019 年 12 月 25 7.77
3 日,净资产
宁波怀格共信股权投资合 810.3599 2019 年 12 月 25 6.75
4 伙企业(有限合伙) 日,净资产
张志明 559.1483 2019 年 12 月 25 4.66
5 日,净资产
广州丹麓创业投资基金合 467.6253 2019 年 12 月 25 3.90
6 伙企业(有限合伙) 日,净资产
湘潭产兴鼎信私募股权基 390.8795 2019 年 12 月 25 3.26
7 金企业(有限合伙) 日,净资产
湖南文化旅游创业投资基 389.6878 2019 年 12 月 25 3.25
8 金企业(有限合伙) 日,净资产
聂娟 268.1338 2019 年 12 月 25 2.23
9 日,净资产
长沙雨花经开鼎信私募股 2019 年 12 月 25
10 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239.2945 日,净资产 1.99
伙)
湖南泊富文化产业投资基 233.5743 2019 年 12 月 25 1.95
11 金企业(有限合伙) 日,净资产
胡红霞 154.9217 2019 年 12 月 25 1.29
12 日,净资产
湖南盐津铺子控股有限公 77.9376 2019 年 12 月 25 0.65
13 司 日,净资产
第十七条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160,000,000 股,全部
为人民币普通股。
第十八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
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第一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十九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
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一)公开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方式。
第二十条 公司可以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按照《公司法》
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和本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二十一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
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第二十二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一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依据本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