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以借款方式将募集资金投向全资子公司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可孚医疗”、“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对可孚医疗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借款方式将募集资金投向全资子公司募投项目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604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0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93.0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723,600,000.00 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173,535,928.57 元,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23,504,245.28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526,559,826.15 元。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1 年 10 月 19 日对公司募集资金到位情
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 ZA15692 号”《可孚医疗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发行募集资金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情况
(一)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相关内容及本次募集资金实际情况,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计划投资 募集资金投 项目备案情 环评批复情况
总额 入额 况
长沙智慧健康监测与医疗 雨管投备 长环评(雨经
1 护理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项 34,756.37 31,917.11 [2020]65 号 开)
目 [2020]1 号
2 湘阴智能医疗产业园建设 21,848.39 16,688.72 湘阴发改审 湘阴环评批
(一期)项目 [2019]84 号 [2019]37 号
研发中心及仓储物流中心 雨管投备 长环评(雨经
3 建设项目 39,208.76 34,070.09 [2020]64 号 开)
[2020]1 号
4 补充流动资金 18,000.00 18,000.00 — —
合 计 113,813.52 100,675.92
2、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及置换方案
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前期以自筹资金投入了项目的建设。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1]第 ZA15748 号《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鉴
证报告》,截至 2021 年 10 月 20 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26,313.24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拟 自筹资金预 本次拟置换
序号 项目名称 投入金额 先投入金额 的募集资金
金额
1 长沙智慧健康监测与医疗护理产品生产基 31,917.11 8,077.17 8,077.17
地建设项目
2 湘阴智能医疗产业园建设(一期)项目 16,688.72 10,023.82 10,023.82
3 研发中心及仓储物流中心建设项目 34,070.09 8,212.26 8,212.26
4 补充流动资金 18,000.00
合 计 100,675.92 26,313.24 26,313.24
注:上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的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已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及置换方案
依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1]第 ZA15692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收到募集资金款总计 3,550,064,071.43 元(系本次承销总额人民币 3,723,600,000.0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不含税)173,535,928.57 元后的款项)。为保证公司上市工作的正常运行,公司已使用自
筹资金支付部分发行费用,截止 2021 年 10 月 20 日,尚未划转的发行费用中
6,466,509.44 元(不含税)已从公司自有资金账户支付,本次拟置换金额6,466,509.44 元。
截至 2021 年 10 月 20 日,公司用自筹资金实际已支付各项发行费用情况如
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发行费用(不含税) 自筹资金预先支付 拟置换金额
1 承销及保荐费 173,535,928.57
2 审计、验资费用 11,311,320.75 5,896,226.42 5,896,226.42
3 律师费用 7,924,528.30 377,358.49 377,358.49
4 发行手续费及其他 192,924.53 192,924.53 192,924.53
5 信息披露费用 4,075,471.70
合 计 197,040,173.85 6,466,509.44 6,466,509.44
(三)审议程序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款项合计 26,959.89 万元,其中置换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资金 26,313.24 万元,置换已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 646.65 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 ZA15748 号《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鉴证报告》。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可孚医疗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符合本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保荐机构对可孚医疗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三、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一)本次使用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超额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2,519,800,626.15 元,本次拟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75,5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29.96%。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相关说明及承诺
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本次补充流动资金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
定。公司承诺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每 12 个月内累计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承诺在补充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