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投资风险提示: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创新投入大、新旧产业融合成功与否存在不确定性、尚处于成长期、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Cofoe Medical Technology Co.,Ltd.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振华路 816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 319 号 8 幢 10000 室)
联席主承销商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声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本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股数 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 4,000 万股,发行数量为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 25%。本
次发行不涉及老股转让。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 元
每股发行价格 93.09 元/股
发行日期 2021 年 10 月 13 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和板块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发行后总股本 16,000 万股
保荐人(主承销商)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21 年 10 月 19 日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并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中“第四节风险因素”章节的全部内容。
一、特别风险提示
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披露了可能直接或间接对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持续经营和盈利能力以及对本次发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相关风险因素。本公司提请投资者需认真阅读该章节的全部内容,并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中的下述风险。
(一)业务和分子公司的管理风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拥有 29 家全资子公司、2 家控股子公司、1 家参
股公司;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拥有 179 家分公司。
发行人一直致力于营销网络的全国化布局,以适应行业及客户营销布局的发展需求,分子公司地理上分布广泛,在全国多个城市设立了多个线下自营门店,各地区、各业务线的具体经营由下属各分子公司负责,导致公司整体管理半径较大,增加了公司经营决策、运营管理及风险控制的难度。未来随着募投项目投入运营和公司业务的进一步发展和扩张,人员将不断增加,公司组织结构日益复杂,下属分子公司数量将有可能继续增加,使得公司在采购销售、运营管理、人力资源、资金管理等方面的管理难度进一步增大。
若公司实施的管理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在实际执行中得不到有效实施,或在执行中出现偏差,公司将无法对分子公司的运行进行有效管控,导致下属分子公司发生舞弊和违规经营的风险,使公司的业务经营及发展前景受到不利影响,进而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和带来经营风险。
(二)公司线上销售增长较快及电子商务销售平台集中的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快速增长,2018 年、2019 年和 2020 年主营业务收
入增长率分别为 27.70%、34.49%、59.56%,其中线上销售金额及占比的逐年提高促进了主营业务收入的快速增长,2018 年、2019 年及 2020 年线上销售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64.95%、71.62%、77.82%。
公司是全国较早取得医疗器械互联网 B2B、B2C 交易许可证的企业,线上销售主要通过自营店铺、直发模式和平台入仓模式在天猫、京东、拼多多、唯品会等主流电商平台进行销售。报告期内,发行人在天猫(包括天猫超市、阿里健康大药房)、京东两大电子商务平台的营业收入总和占当年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62.48%、67.62%、66.64%,占比相对集中,对于上述平台存在一定依赖。如果发行人未来无法与上述电商平台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或上述电商平台的销售政策、收费标准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抑或发行人在上述第三方电商平台的经营情况不及预期,将对发行人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三)代理品牌产品供应商与自有品牌外购产品供应商持续合作的风险
公司致力于为消费者提供家用医疗器械产品一站式购齐的服务。报告期内,公司销售产品依据品牌归属分类为自有品牌产品与代理品牌产品。其中,自有品牌产品方面,基于提高生产效率、降低营业成本等方面因素的考虑,公司充分利用产业链分工针对部分产品采用外购成品的模式。
代理产品方面,公司已与国内外多家行业内知名企业签订产品采购协议,报告期内合作较为稳定。由于部分产品比如血压计、护理床等品类公司已经实现自主生产,随着公司未来销售与生产规模的不断扩张,将与代理产品品牌方形成一定竞争关系;此外,随着线上电商销售市场的迅速扩张,传统品牌方开始重视线上和线下的业务协同,开始自主运营线上店铺,在终端销售市场与公司形成竞争关系。基于上述两方面因素,可能导致公司与代理品牌产品供应商合作稳定性受到一定影响。
自有品牌外购产品方面,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如果相关供应商出现生产任务饱和、生产能力下降等情况,则有可能影响公司产品供货的及时性,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四)产品质量控制风险
家用医疗器械产品质量的稳定性直接关系到消费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等切身利益,因此,公司的生产经营及产品质量受到国家重点监管。未来随着公司规模的不断扩大,产品类别与型号的不断增加,如果公司不能持续满足高标准的质量控制要求,产品质量出现严重问题,将面临用户提出产品责任索赔或因此发生法律诉讼、仲裁及监管部门处罚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的业务、经营、财务及声誉等方面造成不利影响。
(五)行政处罚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曾受到税务、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近年来,公司业务规模持续增长、行业政策变化较快,对公司治理水平及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公司不能及时应对上述情况,在经营过程中未按照相关规定开展业务,可能导致公司受到相关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六)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
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为股东张敏、聂娟,二人为夫妻关系,是一致行动人。张敏直接持有可孚医疗 7.77%股权,聂娟直接持有可孚医疗 2.23%股权,二人通过械字号投资间接控制可孚医疗 54.54%股权,通过科源同创间接控制可孚医疗 7.77%股权,共同控制可孚医疗 72.31%股权。截至报告期末,张敏担任公司董事长、总裁,聂娟担任公司副董事长。
本次发行后,实际控制人合计控制的股权比例将降至 54.23%,仍处于控制地位。如果实际控制人利用其控制和主要决策者的地位,通过行使表决权对发行人重大资本性支出、人事任免、发展战略等方面施加影响或进行不当干预,则可能给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带来风险。
(七)数据资源安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线上销售比例逐年提高,分别为 64.95%、71.62%、77.82%,公司积累的订单数和用户数也快速增加。对于获取的包含客户信息在内的业务数据,在业务开展过程中,不排除由于信息系统和通信系统出现故障、重大干扰,或公司员工、黑客、病毒等原因造成信息的丢失、不当泄露或使用,这将会对公司声誉造成不利影响,同时可能会导致公司面临被监管机构处罚的风险,从而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
(八)发行人与直发模式下相关客户无法续约的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直发模式的营业收入分别为 10,550.02 万元、29,450.45 万元、
60,365.94 万元,占当期线上销售收入比例分别为 15.00%、28.24%、33.38%,直发模式营业收入占线上收入比例增长较快,为发行人重要的销售渠道之一。公司与直发模式下主要客户如阿里健康大药房、桐庐好邻居、湖南快乐老人产业经营有限公司等均签订了合作协议,主要合作协议多为一年一签,公司存在合作协议到期后无法续约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线上业务产生负面影响。
(九)发行人 2020 年业绩增长存在偶发性,未来业绩增长速度存在不可持续的风
险
销售收入与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方面,2020 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主要来自于防疫产品销售收入的增长;销售收入的扩张亦为发行人带来了较好的现金流量,2020 年,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 49,576.80 万元。
毛利率方面,2020 年一至四季度以及 2021 年 1 月份销售毛利率相对较高,其中防
疫物资类产品销售毛利率贡献较大。
未来随着销售规模不断扩大以及疫情过后防疫物资销售价格与销量回归常态化,发行人 2020 年度业绩增长具有偶发性,未来业绩增长存在不可持续的风险,提请投资者予以特别关注。目前新冠疫情在国内已经得到了较好的控制,随着防疫物资产能提升,已经有较为充足的供应,同时防疫物资类产品生产厂家数量迅速增加,市场竞争不断加剧。依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防疫产品注册信息查询:截至 2021 年 2 月全国共存续有
效口罩注册证为 6,301 张,2020 年 1 月 20 日之前为 827 张。其中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
注册证为 3,418 张,2020 年 1 月 20 日前为 424 张;医用外科口罩注册证为 2,276 张,
2020 年 1 月 20 日前为 310 张;医用防护口罩注册证为 607 张,2020 年 1 月 20 日前为
93 张。截至 2021 年 2 月,全国共有红外线体温计注册证 675 张,2020 年 1 月 20 日为
183 张。
疫情防控常态化情况下,市场参与者不断增加,市场竞争不断加剧;随着未来新冠疫情消除,防疫类产品市场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