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21 年 8 月 2 日出具的《关
于同意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 [2021]2602 号)的核准,同意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1.44 元。
截至 2021 年 10 月 13 日止,本公司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000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
币 428,8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58,222,641.55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370,577,358.45 元。
上述募集资金于 2021 年 10 月 13 日到位,并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
大信验字[2021]第 1-10018 号《验资报告》审验。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募投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83,315,633.39元,其中:以前年度募投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32,230,400.00元,本年度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51,085,233.39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89,328,529.10元,其中: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净额为188,000,000.00元,募集资金存款账户余额为1,328,529.10元。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项目 金额(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428,800,000.00
减:发行费用 58,222,641.55
募集资金净额 370,577,358.45
减:以年前度已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 132,230,400.00
减:本年度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 51,085,233.39
其中:全国支撑服务体系建设及升级项目 25,278,236.91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5,806,996.48
减: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37,042.25
其中:本年度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37,04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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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金额(人民币元)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319,482.00
其中:本年度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139,004.44
加: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投资产品收益 1,784,364.29
其中:本年度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投资产品收益 1,784,364.29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189,328,529.10
减: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投资理财产品净额 0.00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净额 188,000,000.00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328,529.10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及使用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及使用制度》于 2020
年 6 月 13 日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2022 年 4 月,本公司对《管理及使
用制度》进行了修订,经修订后的《管理及使用制度》于 2022 年 4 月 21 日经本公司第一届董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公司按照《管理及使用制度》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专户存放、专款专用、严格管理、如实披露。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1、国信证券督导期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602 号),本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8 日首次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股票并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公司聘请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担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规定,国信证券需履行公司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1 月 1-10 日,根据《管理及使用制度》的要求,本公司会同保荐人国信证券先
后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招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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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城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安信证券督导期间
本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7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于 2022 年 6 月 2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本次发行需要,本公司聘请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担任保荐机构并与安信证券签订了《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保荐协议》。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由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完成原保荐机构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本公司持续督导机构由国信证券变更为安信证券。本公司已于
2022 年 7 月 5 日与国信证券签订了《关于终止之协议书》、《关于解除之协议书》,并于同
日与安信证券签订了《持续督导协议书》,国信证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安信证券承接。
2022 年 8 月 18 日,根据《管理及使用制度》的要求,本公司会同保荐人安信证券与上海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2 年 8 月 18 日,根据《管理及使用制度》的要求,本公司会同保荐人安信证券与招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2 年 8 月 16 日,根据《管理及使用制度》的要求,本公司会同保荐人安信证券与宁波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城支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2 年 8 月 18 日,根据《管理及使用制度》的要求,本公司会同保荐人安信证券与上海
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均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2 年修订)》规定的情形。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户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金额(人民币元)
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22906320010402 已注销
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建国路支行
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3004701878 1,033,019.33
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西城支行
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 91050078801700001961 295,509.77
股份有限公司 中关村支行
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7050122000144867 0.00
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东城支行
合计 1,328,529.10
注:本公司募投项目中的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实施完毕,对应的募集资金账户(招商银行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