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85 证券简称:亚康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6
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公司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暨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立案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第三人。
3、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诉讼案件与控股股东、公司涉及的民事诉讼(案号:(2024)京 0108 民初 22643 号)具有较强关联性。目前本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最终的判决结果尚不确定,最终实际影响以法院生效判决为准,。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康万玮”)于近日收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送达的《传票》(案号:(2025)京 0108 民初4141 号)《应诉通知书》等诉讼材料,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诉讼机构
诉讼机构名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诉讼机构所在地:北京市丹棱街 12 号
(二)诉讼当事人
原告:北京德厚云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厚云通”)
被告:北京中联润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联润通”)
第三人:徐江、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他相关方
二、有关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
德厚云通于 2024 年 1 月 31 日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损害公司利益
责任纠纷之股东代表诉讼(案号(2024)京 0108 民初 22643 号),要求徐江、亚康万玮停止侵权行为并向中联润通赔偿经济损失。相关诉讼情况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7 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4-032)。
该案审理过程中,徐江向法院提交一份显示为“中联润通《第三届第五次股东会决议》”的书面文件作为证据,证明中联润通经股东会决议通过终止主营业务。然而,德厚云通自称不知情,该决议内容并非德厚云通真实意思表示。
据此,德厚云通提起本案诉讼,请求法院判决确认中联润通《第三届第五次股东会决议》不成立,并由北京中联润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承担本案案件受理费。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诉讼案件已经法院受理,尚未开庭审理。本次诉讼与公司无直接利害关系,控股股东及公司仅作为第三人参加本次诉讼,但本次诉讼案件与控股股东、公司涉及的民事诉讼(案号:(2024)京 0108 民初 22643 号)具有较强关联性。
四、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除上述诉讼及已经披露的诉讼外,公司及子公司累计涉及其他诉讼共 2 件,合计涉案金额约为人民币 7,602 万元。
五、风险提示
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权益,将及时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 》《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上海证券报》《 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传票》及《应诉通知书》。
特此公告。
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