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85 证券简称:亚康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5
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6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602 号)核准,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21.44 元。本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00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 428,800,000.00 元,扣除各种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58,222,641.55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0,577,358.45 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1]第 1-10018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的调整情况
由于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以下
简称“本次公开发行”)实际收到募集资金净额为 37,057.74 万元,低于公
司《招股说明书》中项目预计使用募集资金 50,135.35 万元,为保障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根
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公司对各募投项目使用募
集资金投资金额调整如下:
单位:万元
原计划募集资 调整后计划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规模 金投资额 投资额
1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0,044.73 10,044.73 3,780.00
2 全国支撑服务体系建设及升级 16,090.13 16,090.13 9,277.25
项目
3 总部房产购置项目 12,000.49 12,000.49 12,000.49
4 补充流动资金 12,000.00 12,000.00 12,000.00
合计 50,135.35 50,135.35 37,057.74
公司对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后,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
或自筹资金补足。
三、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募投项目投资金额调整系根据募投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到位等实际
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是为了保障募投项目的
顺利实施,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要求,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
利益。公司将加强对相关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2021 年 11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根据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公司募投项目的情况,公司对拟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进行相应调整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三)监事会意见
2021 年 11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监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四)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亚康股份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上述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国信证券关于亚康股份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