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301085 深市 亚康股份


首页 公告 亚康股份: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亚康股份: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11-18

亚康股份: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1085          证券简称:亚康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7
        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6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和股东利益,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金管理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同时,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进行现金管理决策,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执行。
  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602 号)核准,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采用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21.44 元。本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00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428,800,000.00 元,扣除各种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58,222,641.55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70,577,358.45 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1]第 1-10018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招股说明书》和公司本次董事会拟通过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总投资规模    调整后拟使用募集资金
 号                                                  投入金额

  1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0,044.73            3,780.00

 2  全国支撑服务体系建设及    16,090.13            9,277.25

            升级项目

 3      总部房产购置项目        12,000.49          12,000.49

 4        补充流动资金          12,000.00          12,000.00

          合计                50,135.35          37,057.74

    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投资额度及期限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5,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拟投资品种

  1、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品种:公司拟购买有保本约定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或可转让可提前支取的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产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有资金拟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购买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

  上述相关产品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三)实施方式

  在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授权经营管理层进行投资决策,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机构、理财产品品种、明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谈判沟通合同或协议等;在上述投资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代表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四)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现金管理产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购买,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不得将募集资金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等。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在上述投资产品投资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投资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投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投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防范风险前提下实现资产保值增值,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情况,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六、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2021 年 11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同时,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进行现金管理决策,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执行。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公司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含本数),自有资金不超过 1.5 亿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

    (三)监事会意见

  2021 年 11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符合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含本数),自有资金不超过 1.5 亿元(含本数)用于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亚康股份本次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在确保不影响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含本数),自有资金不超过 1.5 亿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公司收益,上述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含本数)和自有资金不超过 1.5 亿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信证券关于亚康股份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7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