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百普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北京百普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普赛斯”、“发行人”或“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44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证监会令〔第 167 号〕)、《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特别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36 号)(以下简称“《特别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证上〔2020〕484 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8〕279 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规范》(中证协发〔2020〕121 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自律规则等文件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采用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方式进行,请网上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发布的《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流程、网上申购及缴款、弃购股份处理等方面,具体内容如下:
1、本次发行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向公众投资者直接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的方式,全部股份通过网上向公众投资者发行,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
2、发行人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招商证券”)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12.50 元/股。投资
者请按此价格在 2021 年 9 月 28 日(T 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并采用网上按市
值申购方式进行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网上申购日为 2021 年 9 月 28
日(T 日),网上申购时间为 9:15-11:30,13:00-15:00。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4、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北京百普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定价发行中签摇号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中签摇号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1 年 9 月 30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
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5、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当出现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6、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
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7、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
性投资,请认真阅读 2021 年 9 月 27 日(T-1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北京百普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充分了解市场风险,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
8、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承诺不存在影响本次发行的会后事项。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1、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百普赛斯所属行业为“研究和试验发展”(行业分类代码为 M73)。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已经
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为 111.01 倍(截至 2021 年 9 月 23 日),
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本次发行价格 112.50 元/股对应的 2020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77.66 倍,低于中证指数公司 2021 年 9 月
23 日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资及创业板市场的风险,仔细研读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风险,并充分考虑风险因素,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
2、发行人本次发行新股 2,000 万股,本次发行不设老股转让。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募投项目计划所需资金额为 93,715.00 万元。按本次发行价格 112.50 元/股,发行人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225,000.00 万元,扣除预计发行费用 15,575.92 万元(发行人系采用简易征收的一般纳税人,其增值税进项税额无法抵扣,本次发行各项费用均包含增值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 209,424.08 万元,超出募投项目计划所需资金额部分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用途。
本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
3、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如果运用不当或短期内业务不能同步增长,将对发行人的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或存在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出现较大幅度下降的风险,由此造成发行人估值水平下调、股价下跌,从而给投资者带来投资损失的风险。
4、新冠病毒疫情有导致下游行业需求波动的风险。2020 年,新冠病毒疫情席卷全球,生物医药行业针对抗击新冠病毒药物、疫苗研发用蛋白及诊断试剂原材料需求快速增长。公司为满足市场需求,开发新冠病毒防疫相关产品逾 130种,公司“抗新型冠状病毒药物筛选及亲和力检测服务”、“2019-nCoV 诊断抗体
及中和抗体筛选原料”入围科技部疫情防控先进技术成果和创新产品。
2019 年、2020 年公司净利润占营业收入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变化率
净利润 11,568.95 1,104.88 947.08%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 11,673.74 2,383.80 389.71%
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营业收入 24,631.86 10,329.30 138.47%
净利润占营业收入比例 46.97% 10.70% 338.97%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占营业收 47.39% 23.08% 105.33%
入比例
2019 年、2020 年净利润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10.70%和 46.97%,2019 年
股份支付确认期间费用 1,288.81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12.48%,一定程度上造成2019年净利润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较低及2020年净利润同比增速较高的原因。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23.08%和 47.39%,大幅上升。
净利润占营业收入整体呈上升趋势主要是由于:
(1)报告期内,随公司对市场及客户的不断开拓,公司品牌及产品质量的认可度增加,公司营业收入持续上涨,而同期毛利率维持在 90%左右的较高水平,从而使得毛利持续上涨;
(2)规模效应下,期间费用增长率低于营业收入增长率,扣除股份支付后期间费用率分别为 60.29%和 35.80%,呈下降趋势;
(3)2020 年新冠病毒疫情在全球爆发,公司快速研发出新冠病毒防疫相关
产品,2020 年新冠病毒防疫相关产品收入为 7,271.12 万元,毛利为 6,856.58 万
元,占营业收入比为 29.52%,进一步提升公司净利润。发行人 2020 年全年净利
润为 1.16 亿元,扣除新冠产品影响后,净利润为 0.82 亿元,较上年增长 637.99%。
2020年,公司新冠病毒防疫相关产品营业收入为7,271.12万元,占2020年营业收入比例为29.52%,扣除新冠病毒防疫相关产品收入后,公司2020年营业收入仍大幅增长68.07%。2020年发行人新冠病毒防疫相关产品以及扣除新冠病毒防疫相关产品后,营业收入、毛利及净利润情况具体如下: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变动比率
营业收入 毛利 净利润注 营业收入 毛利 净利润 营业收入 毛利 净利润
非新冠 17,360.75 15,778.99 8,153.89 10,329.30 9,137.71 1,104.88 68.07% 72.68% 637.99%
产品
新冠产 7,271.12 6,859.26 3,415.05 - - - - - -
品
合计 24,631.86 22,638.23 11,568.95 10,329.30 9,137.71 1,104.88 138.47% 147.75% 947.08%
注:净利润按照产品收入乘以 2020 年合并口径净利润率。
2019 年、2020 年主营业务收入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分类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变化额 变动率
新冠产品 7,271.12 - 7,271.12 -
非新冠产品 16,707.16 10,100.25 6,606.91 65.41%
非 A/G/L 蛋白 15,290.18 9,686.64 5,603.53 57.85%
其中:重组蛋白 A/G/L 蛋白 31.90 44.21 -12.31 -27.84%
小计 15,322.08 9,730.85 5,591.23 57.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