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77 证券简称:星华反光 公告编号:2021-009
杭州星华反光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预计的本期业绩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
(二)前次业绩预告情况
杭州星华反光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5
日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预计 2021 年 1-9月可实现营业收入 58,000 万元至 60,000 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动幅度在36.32%至 41.02%之间;可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7,100 万元至 7,6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动幅度在 10.42%至 18.20%之间;可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6,900 万元至 7,400 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动幅度在 21.80%至 30.62%之间。
(三)修正后的预计业绩
修正后的预计业绩: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 目 2021 年前三季度 上年同期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
归属于上市公司 比上年同期增长:61.74% - 67.97% 盈利:6,429.89 万
股东的净利润 元
盈利:10,400 万元–10,800 万元
注:本报告中“万元”均指人民币万元。
二、业绩预告修正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修正相关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业绩修正主要原因说明
公司董事会预计 2021 年 1-9 月实现的经营业绩与前次业绩预告存在差异,
主要受下述因素影响:
2019 年 7 月 4 日,公司与杭州市余杭区径山镇人民政府签署《非住宅房屋
征迁货币补偿协议书》,公司服从城市建设需要,同意将坐落在漕桥村凤凰山建筑面积 11,036.99 平方的房屋,交于杭州市余杭区径山镇人民政府拆除。根据《非住宅房屋征迁货币补偿协议书》约定,移交的征迁资产验收合格后,杭州市余杭区径山镇人民政府支付第二批征迁进度款。
截至前次业绩预计公告日,第二批征迁进度款未收讫,公司暂无法判断三季度能否确认该资产处置收益,因此,在业绩预计的时候未考虑该资产处置收益;2021 年 9 月底,公司已收讫第二批征迁进度款,公司可以确认征迁资产的处置收益,该收益全部为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影响约 4,050 万元。
四、其他相关说明
(一)本次业绩预告修正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
计,2021 年 1-9 月业绩的具体数据将在公司 2021 年三季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二)公司董事会对因业绩预告修正为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向广大投资者表示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报备文件
(一)董事会关于 2021 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的情况说明
特此公告。
杭州星华反光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