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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华反光: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10-13

星华反光: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1077        证券简称:星华反光        公告编号:2021-004
          杭州星华反光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星华反光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星华反光”)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2021 年 10 月 1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王世杰、陈奕、秦和庆、查伟强、张琦、张金浩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李海龙、林素燕、范宏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董事候选人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上述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按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取得了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 6 名非独立董事和 3 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进行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 2021 年
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为保证董事会正常运作,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特此公告。

                                  杭州星华反光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3 日

附件:

          杭州星华反光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王世杰先生:中国国籍,男,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 年 2 月出生,
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职称。1997 年 4 月至 2003 年 3 月,担任杭州大自然真
泳磁电有限公司总经理;2003 年 4 月至 2015 年 10 月曾担任星华有限董事、总
经理、监事等,2015 年 10 月至今,担任星华反光董事长兼总经理。

    王世杰先生除在公司股东杭州杰创企业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公司关联方企业瑞飛企業有限公司担任董事以及在公司下属子公司担任职务外,未在其他单位或者公司兼职;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2,846.50万股,并通过杭州杰创企业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261.00 万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 51.79%,与配偶陈奕女士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持有杭州杰创企业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8%的份额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与陈奕女士为配偶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第 3.2.5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陈奕女士:中国国籍,女,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 年 3 月出生,硕
士研究生学历,中级工程师职称。1995 年 7 月至 1998 年 9 月,担任三菱商事
株式会社上海事务所项目负责人;1998 年 9 月至 2000 年 1 月,于 University of
Illinois at Chicago(伊利诺斯大学芝加哥分校)就读;2004 年 3 月至 2015 年 10
月,担任星华反光有限董事长、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等;2015 年 10 月至今,担任星华反光董事。

    陈奕女士除在公司关联方企业瑞飛企業有限公司担任董事以及在公司下属
子公司担任职务外,未在其他单位或者公司兼职;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599.99 万股,并通过杭州杰创企业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 45万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08%,与配偶王世杰先生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持有杭州杰创企业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的份额,与王世杰先生为配偶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第 3.2.5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3、秦和庆先生:中国国籍,男,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 年 10 月出生,
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职称。1988 年 8 月至 2002 年 12 月,担任杭州磁带厂技
术人员及管理人员;2003 年 4 月至 2015 年 10 月曾担任星华有限副总经理、董
事等;2015 年 10 月至今,担任星华反光董事、副总经理。

    秦和庆先生未在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
方单位任职;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杭州杰创企业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 45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75%;持有杭州杰创企业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的份额,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第 3.2.5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4、查伟强先生:中国国籍,男,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 年 10 月出生,
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85 年 7 月至 2003 年 1 月,担任杭州磁带厂技术人
员、经理;2003 年 4 月至 2015 年 10 月担任星华反光有限反光产品事业部总经
理、董事;2015 年 10 月至今,担任星华反光董事、副总经理。

    查伟强先生未在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
方单位任职;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杭州杰创企业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 45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75%;持有杭州杰创企业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的份额,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第 3.2.5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5、张琦先生:中国国籍,男,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 年 12 月出生,本
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85 年 8 月至 1993 年 4 月,担任杭州磁带厂车间副主
任;1993 年 4 月至 1999 年 9 月,担任杭州鸿雁电器有限公司塑料研究室主任
等;1999 年 10 月至 2003 年 9 月,担任任东莞市鸿雁电气管业有限公司常务副
总经理、董事;2003 年 9 月至 2015 年 10 月,担任星华反光有限副总经理;2015
年 10 月至今,担任星华反光董事、副总经理。

    张琦先生未在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
单位任职;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杭州杰创企业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 45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75%;持有杭州杰创企业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的份额,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第 3.2.5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6、张金浩先生:中国国籍,男,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9 年 3 月出生,
本科学历,中级工程师。2012 年 8 月至今,担任公司业务部部长、反光服饰一部部长;2019 年 7 月起担任星华反光董事。

    张金浩先生未在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
方单位任职;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第 3.2.5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李海龙,中国国籍,男,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0 年出生,博士研究
生学历。现为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浙江西湖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香港中文大学“金融监管与经济发展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中国证券法研究会理事、杭州市仲裁委仲裁员,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星华反光独立董事。
    李海龙生未在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
单位任职;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第 3.2.5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林素燕,中国国籍,女,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 年出生,博士研究
生学历。现任浙江工业大学 MPAcc(会计专硕)教育中心副主任,会计系党支部书记,博士,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兼任台州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星华反光独立董事。

    林素燕女士未在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
方单位任职;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第 3.2.5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
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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