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77 证券简称:星华反光 公告编号:2021-006
杭州星华反光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星华反光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星华反光”)于
2021 年 10 月 11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适用的<杭州星华反光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823 号《关于同意杭州星华
反光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1,500 万股。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杭州星华反光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1]7133 号),确认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
司注册资本由变更为 6,000 万元,公司股份总数由 4,500 万股变更为 6,000 万股。
公司已完成本次发行并于 2021 年 9 月 3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最终以工商登记的内容为准。
二、《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于 2021年 9 月 3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实际情况,公司股票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均发生了变化。具体修改情况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三条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 日
第三条 公司于【】年【】月【】日经中国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会”)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 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
币普通股【】万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普通股 1500 万股,并于 2021 年 9
月 3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000 万元。
第二十条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的股份总 第二十条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
数为【】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的股份总数为 6000 万股,全部为
普通股。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根据公司于 2019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具体事宜的议案》,股东大会已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完善《杭州星华反光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并办理有关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确认前述授权,并审议同意结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杭州星华反光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作出相应的修订。因此本次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无需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星华反光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