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第 1—2 页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第 3—4 页
关于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1〕15-71 号
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瀚新材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新瀚新材公司为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二、管理层的责任
新瀚新材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新瀚新材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说明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
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新瀚新材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新瀚新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
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专项说
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688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
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直接定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1.00元,共计募集资金62,000.00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4,386.79 万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 57,613.21 万元,已
由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7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
减除审计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2,137.36 万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
资金净额为 55,475.85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15-7 号)。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
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项目备案
或核准文号
年产8,000 吨芳香酮及 31,900.00 26,900.00
其配套项目 南京市发改委备案
建设研发中心 3,500.00 3,500.00 号:2017001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合 计 45,400.00 40,400.00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1 年 10 月 18 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
额为 150,113,049.94 元,本次拟置换金额为 106,191,879.48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自筹资金实际投 占总投资的比 本次拟置换金额
入金额 例(%)
年产 8,000 吨芳 31,900.00 14,435.91 45.25 10,423.01
香酮及其配套项目
建设研发中心 3,500.00 575.39 16.44 196.18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合 计 45,400.00 15,011.30 33.06 10,619.19
注:本次置换以公司 2020 年 2 月 26 日二届四次董事会通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为起算时点
四、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公司申报发行费用总额为 65,241,526.19 元(不含税),其中募集资金已坐扣承销保荐
费用 43,867,924.53 元(不含税)。截至 2021 年 10 月 18 日,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发行费
用 2,196,764.16 元(不含税),本次拟置换 2,196,764.16 元。
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