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76 证券简称:新瀚新材 公告编号:2021-018
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召开时间:2021 年 11 月 3 日(星期三)14:00
2、 召开地点:南京化学工业园区崇福路 51 号
3、 召开方式:现场结合网络
4、 召集人:董事会
5、 主持人:董事,董事长,总经理严留新先生
6、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56,723,96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261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44,400,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779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2,323,86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4822%。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6,723,96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47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6,723,8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471%。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 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6,715,9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9%;反对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1%;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715,96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8810%;反对 8,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119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56,715,9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9%;反对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1%;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715,96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8810%;反对 8,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0.119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三)逐项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 3.01、审议通过了《选举严留新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55,513,566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66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513,566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81.9988%。
严留新当选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议案 3.02、审议通过了《选举秦翠娥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55,513,566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66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513,566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81.9988%。
秦翠娥当选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议案 3.03、审议通过了《选举严留洪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55,513,566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66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513,566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81.9988%。
严留洪当选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议案 3.04、审议通过了《选举陈年海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55,513,566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66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513,566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81.9988%。
陈年海当选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议案 3.05、审议通过了《选举闫博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55,513,566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66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513,566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81.9988%。
闫博当选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议案 3.06、审议通过了《选举李国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55,513,566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66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513,566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81.9988%。
李国伟当选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四)逐项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 4.01、审议通过了《选举黄和发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55,513,566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66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513,566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81.9988%。
黄和发当选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议案 4.02、审议通过了《选举仇连明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55,513,566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66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513,566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81.9988%。
仇连明当选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议案 4.03、审议通过了《选举孙志刚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55,513,566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66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513,566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81.9988%。
孙志刚当选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五)逐项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议案 5.01、审议通过了《选举张海娟为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 55,513,566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66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513,566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81.9988%。
张海娟当选为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议案 5.02、审议通过了《选举郭小刚为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 55,513,566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66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513,566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81.9988%。
郭小刚当选为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裴礼镜和周末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均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