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多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
西藏多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西藏多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本人作为西藏多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2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预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
案》进行了事前审核,认真审阅了该关联交易事项的相关资料,并与公司相关人员进
行了有效沟通,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 2022 年度拟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交
易定价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确定,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原则,符合《公司章程》和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况,也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因此,同意公司关于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
2021 年 12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