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73 证券简称:君亭酒店 公告编号:2021-007
浙江君亭酒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募投项目部分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君亭酒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部分实施地点的议案》,为更好地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便于公司灵活掌握各地酒店市场的变化,公司拟将“中高端酒店设计开发项目”的实施地点由上海、杭州、南京三大城市调整为上海、杭州、南京及管理层认为合适的其他城市,公司拟在未来两年内,在上海、杭州、南京及管理层认为合适的其他城市分三批次建设 9家酒店,均为公司直营中高端精选服务酒店。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8 月 17 日签发的证监许可
[2021]2686 号文《关于同意浙江君亭酒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浙江君亭酒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013.5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2.24 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计人民币 246,452,400.0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 57,698,963.28 元后,净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 188,753,436.72 元。
上述募集资金总额 246,452,400.00 元,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扣除
未支付的不含税承销及保荐费 28,500,000.00 元后,于 2021 年 9 月 24 日将剩余
资金 217,952,400.00 元汇入公司银行账户。
上述资金情况业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众环验字(2021)0210033 号验资报告。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项目总投资 拟使用募集资金
(万元) (万元)
中高端酒店设计开发项目 拟设立子公司 32,352.00 32,352.00
综合管理平台建设项目 公司 2,038.00 2,038.00
合 计 - 34,390.00 34,390.00
二、本次调整募投项目部分实施地点的原因及可行性分析
1、调整实施地点具体情况
为更好地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便于公司灵活掌握各地酒店市场的变化,公司拟将“中高端酒店设计开发项目”的实施地点由上海、杭州、南京三大城市调整为上海、杭州、南京及管理层认为合适的其他城市。
2、调整实施地点的原因及可行性分析
公司未来计划做精做深长三角区域核心城市,进一步巩固君亭酒店在长三角区域的地位优势,逐步扩张至全国范围内经济发达城市。
根据发展规划,公司募投项目“中高端酒店设计开发项目”拟在上海、杭州、南京及管理层认为合适的其他城市的市场布局,租赁适合经营的酒店物业升级改造,根据所在地周围自然环境与人文环境特点进行个性化设计,建设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君亭特色酒店。
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是实施公司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的重要布局,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和募投项目的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调整中高端酒店设计开发项目实施范围将有助于公司充分使用该项目募集资金,及时为公司创造效益,顺利推进公司中高端酒店设计开发项目建设项目。
2、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以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是为了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要求,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将加强对相关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部分实施地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本次变更程序符合《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部分实施地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部分实施地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本次调整募投项目部分实施地点履行了必要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调整本次募投项目部分实施地点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调整本次募投项目部分实施地点事项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客观需求做出的安排,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部分实施地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目录
1、浙江君亭酒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浙江君亭酒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君亭酒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投项目部分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君亭酒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