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君亭酒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浙江君亭酒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以审慎尽职的态度,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查,经审查后我们认为:
1、关于公司聘任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本次聘任的公司总经理的个人履历和相关材料,我们认为本次被聘任的总经理具备相关专业知识,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之情形,也不存在其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形,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应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本次公司聘任总经理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朱晓东女士为公司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