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编制
开勒环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收购事宜
涉及的开勒新能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
资产评估报告
中铭评报字[2021]第 2158 号
(共壹册 第壹册)
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Zhong Ming (Bei jing)Assets Appraisal InternationalCo.,Ltd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目 录
资产评估报告声明 ......1
资产评估报告摘要 ......3
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7
一、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和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概况...... 7
二、评估目的 ......22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22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 24
五、评估基准日...... 24
六、评估依据 ......25
七、评估方法 ......27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 299
九、评估假设 ......30
十、评估结论 ......31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32
十二、资产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 34
十三、资产评估报告日 ...... 35
资产评估报告附件 ......36
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资产评估报告声明
一、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编制。
二、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本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违反前述规定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不承担责任。
三、本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除此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四、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提示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五、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并对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依法承担责任。
六、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负债清单由委托人、被评估单位申报并经其采用签名、盖章或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确认;委托人和其他相关当事人依法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七、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与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人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人不存在偏见。
八、资产评估师已经对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查;已经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
九、本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果受资产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制条件的限制,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充分考虑资产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制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十、我们在评估过程中没有考虑将来可能承担的抵押、担保事宜,以及特殊交易方式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对评估结论的影响,也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
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第 1 页
化以及遇有自然力和其他不可抗力对评估结论的影响。我们对评估基准日后有关资产价值发生的变化不负责任。
十一、我们对在已实施的评估过程中不能获悉的评估对象和相关当事方可能存在的瑕疵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亦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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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勒环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收购事宜
涉及的开勒新能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
资产评估报告摘要
中铭评报字[2021]第 2158 号
开勒环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接受贵公司(以下简称“开勒环境”)的委托,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采用资产基础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开勒环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拟实施股权收购事宜涉及的开勒新能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勒
新能源”或“被评估单位”)股东全部权益在 2021 年 10 月 31 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
进行了评估。现将评估报告主要内容摘要如下:
一、评估目的:确定开勒新能源股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开勒环境拟实施股权收购事宜提供价值参考意见。
二、评估对象:开勒新能源股东全部权益。
三、评估范围:开勒新能源的全部资产及负债。
四、价值类型:市场价值。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五、评估基准日:2021 年 10 月 31 日,一切取价标准均为评估基准日有效的价
格标准。
六、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
七、评估结论:经实施评估程序后,于评估基准日,委估股东全部权益持续经营的假设前提下的资产基础法评估结论如下:
总资产账面价值为 143.91 万元,评估价值 143.91 万元,无增减值变化;总负债
账面价值为 50.05 万元,评估价值 50.05 万元,无增减值变化;净资产(股东全部权益)总额账面价值为 93.86 万元,评估价值 93.86 万元,无增减值变化。明细详见下表: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被评估单位:开勒新能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额 增值率(%)
A B C = B - A D = C / A× 100%
流动资产 1 69.56 69.56 - -
非流动资产 2 74.35 74.35 - -
其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3 - -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4 - - - -
长期应收款 5 - - - -
长期股权投资 6 - - - -
投资性房地产 7 - - - -
固定资产 8 - - - -
在建工程 9 - - - -
工程物资 10 - - - -
固定资产清理 11 - -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12 - - - -
油气资产 13 - - - -
无形资产 14 - - - -
开发支出 15 - - - -
商誉 16 - - - -
长期待摊费用 17 -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18 - -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19 74.35 74.35 - -
资产总计 20 143.91 143.91 - -
流动负债 21 50.05 50.05 - -
非流动负债 22 - - - -
负债合计 23 50.05 50.05 - -
净 资 产 24 93.86 93.86 - -
八、特别事项: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关注下述特别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以下事项并非本公司评估人员执业水平和能力所能评定和估算,但该事项确实可能影响评估结论,提请本评估报告使用者对此应特别关注:
(一)本报告所称“评估价值”系指我们对所评估资产在现有用途不变并持续经营,以及在评估基准日之状况和外部经济环境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