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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盈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公告日期:2021-09-03

显盈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发行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显盈科技”、“发行人”或“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颁布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44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证监会令[第 167 号],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特别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36 号,以下简称“《特别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证上[2020]484 号,以下简称“《业务实施细则》”)及《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8]279 号,以下简称《“ 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业协会”)颁布的《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规范》(中证协发[2020]121 号)以及深交所有关股票发行上市规则和最新操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林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采用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方式,请网上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发布的《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的发行流程、网上申购、缴款及弃购股份处理等环节,具体内容如下:

    1、本次发行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
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直接定价发行的方式,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安排老股转让,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 1,351.00 万
股,其中网上发行 1,351.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100.00%,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5.01%。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2、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
价格为 47.58 元/股。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 2021 年 9 月 6 日(T 日)通过深交所
交易系统并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进行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网上
申购日为 2021 年 9 月 6 日(T 日),网上申购时间为 9:15-11:30,13:00-15:00。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4、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根据 2021 年 9 月 8 日(T+2 日)公
告的《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
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1 年 9 月 8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
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5、网上中签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当出现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6、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
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的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7、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
性投资,请认真阅读 2021 年 9 月 3 日(T-1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经济参考报》上的《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充分了
解市场风险,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

    8、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承诺不存在影响本次发行的会后事项。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1、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资及创业板市场的风险,仔细研读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风险,并充分考虑风险因素,审慎参与本次发行。

    2、根据中国证监会 2012 年 10 月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
修订)》的行业目录及分类原则,目前公司所处行业属于“C39 计算机、通信和
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截至 2021 年 9 月 1 日(T-3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
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49.27 倍。本次发行价格 47.58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0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39.60倍,不超过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公司发行市
盈率高于剔除极值后可比公司 2020 年扣非后平均静态市盈率(截至 2021 年 9 月
1 日,T-3 日),发行人存在未来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3、经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公开发行新股 1,351.00
万股,本次发行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安排老股转让,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募投项目计划所需资金额为 35,037.20 万元。按本次发行价格47.58 元/股计算,发行人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 64,280.58 万元,扣除发行人应承担的预计发行费用约 6,017.62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58,262.96 万元,超出募投项目计划所需资金额部分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用途。本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

  4、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如果运用不当或短期内业务不能同步增长,将对发行人的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或存在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出现较大幅度下降的
风险,由此造成发行人估值水平下调、股价下跌,从而给投资者带来投资损失的风险。

    5、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数量为1,351.00 万股,发行股份占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5.01%。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请投资者务必注意由于上市首日股票流通量增加导致的投资风险。

    本次发行前的股份有限售期,有关限售承诺及限售期安排详见招股说明书。上述股份限售安排系相关股东基于公司治理需要及经营管理的稳定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出的自愿承诺。

                          重要提示

    1、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1,351.00 万股人民币
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于 2021 年 2 月 23 日经深交所
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于 2021 年 8 月 18 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2685 号文予以注册。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
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直接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的方式,并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本次发行股票简称为“显盈科技”,股票代码为“301067”,该代码用于本次发行的网上申购。根据中国证监会 2012 年 10 月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的行业目录及分类原则,目前公司所处行业属于“C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3、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数量为1,351.00 万股,发行股份占本次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25.01%。其中,网上发行数量为 1,351.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100.00%。本次发行股份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安排老股转让。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 5,402.00 万股。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4、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以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网上发行的价格为 47.58 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29.02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38.70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3)29.69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4)39.60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不超过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
静态市盈率 49.27 倍(截至 2021 年 9 月 1 日,T-3 日)。

    5、若本次发行成功,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 64,280.58 万元,扣除预计
由发行人承担的发行费用 6,017.62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
58,262.96 万元。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等相关情况已于 2021 年 9 月 2 日
(T-2 日)在《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进行了披露。招股说明书全文可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 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www.zqrb.cn;经济参考网,网址 www.jjckb.cn)查询。

    6、网上发行重要事项

    (1)本次发行网上申购时间为:2021 年 9 月 6 日(T 日)09:15-11:30、13:00-
15:00。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2)2021 年 9 月 6 日(T 日)前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且在 2021 年 9 月 2 日(T-2 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 T-2 日)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票和非限售存托凭证一定市值的投资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所禁止者除外)均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 20 个交易日的,按 20 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其中,自然人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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