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的基础上,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我们认为,本次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本次交易事项依据市场价格的原则协商定价,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独立董事:李有星、洪瑛、邢以群、朱良均
2021 年 11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