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301057 股票简称:汇隆新材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Zhejiang Huilong New Materials Co.,Ltd.
(浙江省德清县禹越镇杭海路)
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修订稿)
二〇二三年四月
发行人声明
1、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预案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3、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4、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5、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构对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本预案所述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有关审批机构的批准、核准或注册。
重大事项提示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预案“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决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已经获得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发行A股股票方案尚需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并报中国证监会注册。
二、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理享家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理享家定增尊享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申宏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谢恺、刘姊琪、潘旭虹。
本次发行的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股票。
三、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确定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6.33元/股。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即2023年4月13日。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如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四、根据本次发行的竞价结果,本次发行股票拟发行股份数量为7,348,438股,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
五、本次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结束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届满后,发行对象减持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须遵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六、根据本次发行的竞价结果,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为119,999,992.54元,不超过1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万元)
1 年产3万吨智能环保原液着 16,000 12,000
色纤维项目
合计 16,000 12,000
在本次募投项目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适当调整。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项目的资金需求额,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或其它方式筹集的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七、本次发行完成后,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本次发行完成后各自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共同享有。
八、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公司章程》中关于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的决议执行现金分红政策。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22]3号)等规定要求,本预案“第五节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执行情况”对公司现行的利润分配政策、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公司近三年股利分配情况、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进行了说明,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九、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制定了本次发行股票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相关措施及承诺请参见本预案“第六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董事会声明及承诺”。同时,公司提示投资者关注本预案中公司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特别提醒投资者仔细阅读本预案“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之“六、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说明”的有关内容,注意投资风险。
目 录
发行人声明 ...... 2
重大事项提示 ...... 3
目 录 ...... 5
释 义 ...... 7
第一节 本次发行股票方案概要...... 9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9
二、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 9
三、发行对象及其与公司的关系 ...... 12
四、本次发行方案概要 ...... 12
五、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 15
六、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 15
七、本次发行股票方案的实施是否可能导致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 16
八、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审批程序 ...... 16
第二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 21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 21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 21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结论 ...... 26
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27
一、本次发行后公司业务、公司章程、股东结构、高级管理人员结构的变动情况
...... 27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 ...... 28
三、发行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及同
业竞争等变化情况 ...... 28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本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
或本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 29
五、本次发行对公司负债情况的影响 ...... 29
六、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说明 ...... 29
第四节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执行情况...... 34
一、《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 ...... 34
二、最近三年公司利润分配情况 ...... 37
三、公司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计划 ...... 38
第五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董事会声明及承诺...... 43
一、董事会关于除本次发行外未来十二个月内是否有其他股权融资计划的声明43
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拟采取的填补回报措施 ...... 43
释 义
在本预案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一、普通术语
公司、本公司、汇隆新材、发 指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行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指 沈顺华、朱国英
华英汇 指 浙江华英汇控股有限公司,公司股东
汇隆投资 指 德清汇隆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股东
《公司章程》 指 发行人现行有效的《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本次发行、本次以简易程序向 指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不超过 35 名
特定对象发行 特定对象(含 35 名)发行 A 股股票的行为
本预案 指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预案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国务院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发改委/国家发改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信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报告期 指 2020 年度、2021 年度及 2022 年度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二、专业术语
又称聚酯纤维,化学名为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纤维。它是以PTA 或DMT
涤纶、涤纶纤维 指 和 MEG 为原料经酯化或酯交换和缩聚反应而制得的成纤高聚物-聚对苯
二甲酸乙二醇脂(PET),经纺丝和后处理制成的纤维
涤纶长丝 指 在化学纤维制造过程中,纺丝流体(熔体或溶液)经纺丝成形和后加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