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48 证券简称:金鹰重工 公告编号:2021-027
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 13 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 13 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1 日以电话、书面、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通知,2021 年 10 月 26 日以非
现场会议形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 9 名(其中独立董事 3 名)。本次会议
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张伟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机构代表等相关人员列席了会议。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编制《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授权张伟同志代表公司执行工作的议案》
公司正在执行的新加坡陆路交通局 R176 平车项目(厂内合同号:2020-804),需要公司正式授权相关人员签署项目文件。该授权文件需要由董事长签署,并附上董事长有权代表公司行事的证明文件。公司拟授权董事长张伟同志全权代表公司行事,包括任命被授权人及签署授权信。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特此公告。
金鹰重型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