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42 证券简称:安联锐视 公告编号:2024-072
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进行延期。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114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1〕775 号)同意,本公司
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6 日向社会公众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72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
发行价人民币 41.91 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720,852,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71,062,296.29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49,789,703.71 元。
截至 2021 年 7 月 30 日,本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本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
相关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
行专户管理。
二、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
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投
资: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调整后投资总额 备注
(万元) (万元) (万元)
1 安防数字监控产品 19,885.48 19,885.48 19,885.48 已结项
产业化扩建项目 (注 1)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1,198.49 11,198.49 11,198.49
3 营销运营平台建设 10,026.23 10,026.23 6,026.23 (注 2)
4 补充营运资金 10,536.19 10,536.19 10,536.19
合计 51,646.39 51,646.39 47,646.39
注 1: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对“安防数字监
控产品产业化扩建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注 2: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对“营销运营平台建设项目”的
投资规模进行调整,由 10,026.23 万元调整为 6,026.23 万元,并将缩减的募集资金 4,000 万元永久补充公
司流动资金。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4,978.97 万元,本次募集资金
净额超过上述项目投资需要的金额部分为超募资金,超募资金总额为
13,332.58 万元。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万元) (万元)
1 安防数字监控产品产业化扩建 19,885.48 17,796.55(注 1)
项目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1,198.49 7,938.28
3 营销运营平台建设项目 6,026.23 1,954.88
4 补充营运资金 10,536.19 10,646.24(注 2)
合计 47,646.39 38,335.95
注 1: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该项目已实施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了提高节余募集资金的
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利益,公司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共计 2,088.93 万元全部转入自有账户 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事项已履行相关审议程序;
注 2: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累计投入金额大于承诺投资金额,差异 110.05 万元,系
公司该募集资金账户现金管理和活期存款利息收入所致。
四、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及原因
(一)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
根据公司募投项目当前的实际建设进度,公司决定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原预计项目达到预定可 延期后预计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日期 使用状态日期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营销运营平台建设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注:
1.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营销运营平台建设项目分别于 2019 年 5 月、2021 年 8 月开始投入建设。原预计项目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日期分别为 2021 年 5 月 31 日和 2023 年 8 月 5 日;
2.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对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进行延期,延期后预计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 2023 年 12 月 31 日;
3.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对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营销运营平台建设项目募投项目进行延期。延期后预计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均为 2024 年 12
月 31 日。
(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部分募投项目在建设期间因受经济环境、整体市场需求变化等因素影响,进度有所放缓,未能在原定计划
内完成建设。经审慎研究论证后,公司在保持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和资金用途等均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根据募投项目当前的实际建设进度,对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经济环境和整体市场情况作
出的谨慎决定,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
容和投资规模,不会对募投项目的最终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
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
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的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七、保荐机构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部分募投项目减少实施主体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减少实施主体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减少实施主体的核查意见。
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