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42 证券简称:安联锐视 公告编号:2024-069
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11 月 4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公司 2024 年前三
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75,264,721.38 元。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318,976,987.12 元,合
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 311,893,930.44 元。
为维稳公司股价,提振市场信心,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企业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及现金流情况,在充分考虑投资者合理回报、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等因素,公司以合并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311,893,930.44 元为基数,确定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持股数为基数,向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在册股东
每 10 股派送现金股利 10 元(含税)。截至 2024 年 11 月 4 日,公司
总股本为 69,738,577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2,089,634 股后,以 67,648,943 股为基数,预计向全体股东共计派送现金股利 67,648,943 元。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在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如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 2024 年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分红回报规划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充分考虑了公司2024 年三季度盈利状况、公司股价稳定性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
三、利润分配预案的审议程序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将提交至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 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决议;
2. 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决议。
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