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39 证券简称:中集车辆 公告编号:2022-019
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 A股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A 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于 2021 年 5 月 18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证监许可[2021]1719
号《关于同意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5,260.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6.9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5,809.6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包括不含增值税的承销及保荐费用以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17,431.92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58,377.68 万元。
上述资金于 2021 年 7 月 5 日到位,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1)第 0668 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56,736.71 万元,
累计使用募集资总额人民币 56,736.71 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102,779.38 万元(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及账户管理费的净额1,138.41 万元)。
二、 A 股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该制度,公司对 A股募集资金实行
专户存储,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
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 账号 余额
中国工商银行深圳蛇口支行 4000021519200360952 41,944.36
招商银行深圳分行蛇口支行 755901337610666 32,008.40
中国工商银行深圳蛇口支行 4000021519200360828 10,063.28
招商银行深圳分行蛇口支行 755901337610889 440.68
招商银行深圳分行蛇口支行 750900393010808 18,313.61
招商银行深圳分行蛇口支行 755954531810207 -
招商银行深圳分行蛇口支行 531900034510707 -
招商银行深圳分行蛇口支行 755904095610110 -
招商银行深圳分行蛇口支行 553900002710508 9.05
招商银行深圳分行蛇口支行 755903700110118 -
中国工商银行深圳蛇口支行 4000020219200698519 -
合计 102,779.38
2021 年 8 月 4 日,公司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招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深圳蛇口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蛇口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关协议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三、 本年度 A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 A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
照表。
(二)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已使用自筹
资金投入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 2021 年 8 月 5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
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 32,624.96万元,其中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人民币 4,142.93 万元(不含增值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A股募投项目人民币 28,482.03 万元。
2021 年 8 月 25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十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
2021 年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 A 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首次公开发行所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
32,624.96 万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完成置换金额人民币 32,624.96
万元。保荐机构对该事项进行了核查,对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以 A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
节余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创业板公开发行股票不存在超募资金。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余额为人民币 102,779.38 万元(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及账户管理费的净额),该等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投入公司承诺的募投项目。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1 年 8 月 25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十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
2021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 A 股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15,000.00 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议案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使用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
行了必要程序。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协定存款账户余额为 84,456.72 万
元,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关于使用部分 A股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议额度及有效期。
四、 变更 A股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 A 股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的情形。
六、 会计师对 2021 年度 A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
(2022)第 2422 号的《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 A 股募集资金存
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及鉴证报告》,认为:上述 A股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15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南第 2 号 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格式》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中集车辆 2021 年度 A 股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 2021 年度 A 股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符
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
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 A 股募集资金使用不存
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中集车辆不存在变相改变 A股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 A股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中集车辆 2021年度 A股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无异议。
附表 1:A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四日
附表 1: A 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158,377.68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 56,736.71
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