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特别提示
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集车辆”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注册(证监许可[2021]1719 号)。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中集车辆”,股票代码为“301039”。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以下合称“联席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股票发行价格为 6.96 元/股,发行数量为 25,260.00 万股,全部为新股发行,无老股转让。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以
(以下简称“保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故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跟投。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其他战略投资者组成,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 68,965,516 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27.30%,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的差额 6,814,484 股回拨至网下发行。
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4,827.0484 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 80.74%;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 3,536.4000 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 19.26%。根据《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 6,211.21837 倍,高于 100 倍,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20%(3,672.70 万股)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 11,154.3484 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 60.74%;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7,209.1000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39.26%。回拨后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中签率为 0.0328203244%。
本次发行的网上网下认购缴款工作已于 2021 年 7 月 1 日(T+2 日)结束。
具体情况如下:
一、新股认购情况统计
联席主承销商根据本次战略投资者缴款情况,以及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对本次战略配售、网上、网下发行的新股认购情况进行了统计,结果如下:
(一)战略配售情况
本次发行价格不高于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养老金、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故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跟投。
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其他战略投资者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
68,965,516 股,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 27.30%。
综上,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投资者由其他战略投资者组成,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 68,965,516 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27.30%,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的差额 6,814,484 股回拨至网下发行。
截至 2021 年 6 月 23 日(T-4 日),战略投资者已足额按时缴纳认购资金。根
据发行人、联席主承销商与战略投资者签署的《战略配售协议》中的相关约定,确定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结果如下:
序 战略投资者名称 获配股数 获配金额 限售期
号 (股) (元)
1 广州工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14,367,816 99,999,999.36 12 个月
2 中国保险投资基金(有限合 25,862,068 179,999,993.28 12 个月
伙)
3 中央企业贫困地区产业投资基 28,735,632 199,999,998.72 12 个月
金股份有限公司
合计 68,965,516 479,999,991.36
注:中央企业贫困地区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6 日办理工商变更,将名称改为中央企
业乡村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除名称变更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股东结构、经营范围等其他工商信息未发生变更,实际投资主体未发生变化。中央企业乡村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已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申请备案变更,将名称从中央企业贫困地区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中央企业乡村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中央企业乡村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二)网上新股认购情况
1、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股):71,988,026
2、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元):501,036,660.96
3、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数量(股):102,974
4、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元):716,699.04
(三)网下新股认购情况
1、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股):111,543,484
2、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元):776,342,648.64
3、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数量(股):0
4、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元):0.00
二、网下比例限售情况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中网下比例限售 6 个月的股份数量为 11,156,439 股,约占网下发行
总量的 10.00%,约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 4.42%。
三、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包销情况
网上、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股数全部由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包销,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包销股份的数量为 102,974 股,包销金额为 716,699.04元。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包销股份数量占总发行数量的比例为 0.04%。
2021 年 7 月 5 日(T+4 日),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将包销资金与网下、
网上发行募集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后一起划给发行人。发行人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销股份登记至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四、联席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网下、网上投资者对本公告所公布的发行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21-23219622、021-23219496、021-23219524、021-23219904
发行人: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7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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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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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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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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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席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