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35 证券简称:润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5
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及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丰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6000 吨/年小吨位苯氧羧酸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结项,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 285.47 万元(含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日常经营所需,同时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使用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6 月 23 日下发的《关于同意山东潍坊
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113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69,05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22.04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52,186.2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2,880.93 万元。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上述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
并于 2021 年 7 月 23 日出具了大信验字[2021]第 3-00030 号《验资报告》。公司
及相关子公司已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储存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节余情况
公司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为“6000 吨/年小吨位苯氧羧酸项目”,实施主体
是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承诺总投资额 12,000 万元,其中募集
资金拟投入 10,847 万元。截至本公告日,该项目共投入使用募集资金 11,015.71万元(包含募集资金存放期间进行现金管理产生的投资收益和利息净额),该项目已按项目实施计划和资金使用规划完成投资。截至本公告日,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账户 存储余额(人民币元)
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明支行 802010201421019263 2,854,678.80
募投项目“6000 吨/年小吨位苯氧羧酸项目”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投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 募集资金承诺 利息及理财收 累计已投入募 节余募集资金
额 投资金额 益 集资金金额 金额
6000 吨/年小吨位苯 120,000,000.00 108,470,000.00 4,541,766.64 110,157,087.84 2,854,678.80
氧羧酸项目
注:利息及理财收益指募集资金专户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并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在上述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实际需求出发,按照节约、合理及有效的原则,严格管控项目建设成本费用支出,“6000 吨/年小吨位苯氧羧酸项目”出现少量募集资金结余的主要原因是募集资金在存储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
三、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6000 吨/年小吨位苯氧羧酸项目”募集资金专户资金
余额为 285.47 万元,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计划将节余募集资金 285.47万元(含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收益,具体金额以转出时账户实际余额为准)转入公司一般银行账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上述对应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审批程序及相关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低于 500 万元且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的 5%,可以豁免履行董事会审议以及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明确
同意意见程序,其使用情况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公司本次将“6000 吨/年小吨位苯氧羧酸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且无需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发表意见。
综上,本次“6000 吨/年小吨位苯氧羧酸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