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风险提示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创新投入大、新旧产业融合成功与否存在不确定性、尚处于成长期、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Dongguan Yiheda Automation Co., Ltd.
(住所:东莞市虎门镇北栅东坊工业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住所: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一号)
发行人声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本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 4,001 万股,占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的比
发行股数 例为 10.00%,且均为公司公开发行的新股,无公司股东公
开发售的股份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14.14 元
发行日期 2021 年 7 月 12 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板块
发行后总股本 40,001 万股
保荐机构暨主承销商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21 年 7 月 16 日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应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有关投资本公司本次发行股份的主要风险载于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一节,请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定前仔细阅读该节的全部内容。
一、重要承诺以及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以及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等已就股份限售安排、稳定股价、欺诈发行、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利润分配、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等事项作出承诺及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之“五、重要承诺以及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二、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分配安排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如最终通过深交所审核并在中国证监会履行注册程序,则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新老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共享。如因国家财会政策调整而相应调整前述未分配利润数额,以调整后的数额为准。
三、本次发行后的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草案)》对公司本次发行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作出了具体的安排,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之“二、股利分配政策和决策程序”。
四、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一)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 2020 年 12 月 31 日,根据《关于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信
息披露指引(2020 年修订)》,天健对公司 2021 年 1-3 月财务报表进行了审阅,
并出具了《审阅报告》(天健审〔2021〕3-391 号)。根据天健出具的《审阅报
告》,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公司的资产总额为 175,325.19 万元,股东权益总
额为 141,939.70 万元。2021 年 1-3 月,公司营业收入为 31,938.09 万元,营业利
润为 7,081.03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6,168.49 万元。2021 年 1-3
月,由于疫情影响逐渐消失,公司经营状况良好,营业收入、营业利润以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去年同期相应增加。
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主要经营状况正常,生产经营内外部环境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行业产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出口收入占比较低且进出口业务未受到重大限制,税收政策未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所处行业发展趋势良好,业务模式及竞争趋势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主要原材料的采购规模及采购价格不存在异常变动,主要产品的生产、销售规模及销售价格不存在异常变动;公司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构成,重大合同条款或实际执行情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不存在新增对未来经营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以及其他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经天健审阅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九、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二)2021 年 1-6 月经营业绩预测情况
根据公司初步测算,2021 年1-6月营业收入预计为 76,000万元- 82,000 万元,
较上年同期增长 42%-53%;2021 年 1-6 月净利润预计为 16,514 万元- 17,818 万
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36%-47%;2021 年 1-6 月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预计为 16,375 万元-17,678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42%-53%。
2021 年 1-6 月,由于疫情影响逐渐消失,公司经营状况良好,营业收入、净
利润以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去年同期相应增加。
上述 2021 年 1-6 月业绩情况系公司初步预计数据,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
和业绩承诺。
五、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阅读“风险因素”章节的提示
报告期内,公司认为可能对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创新风险、技术风险、经营风险、内控风险、财务风险、法律风险以及发行失败风险等,在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中进行了分析并披露。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的全部内容,充分了解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并特别关注下列风险:
(一)模式创新风险
公司专业从事自动化零部件研发、生产和销售,提供 FA 工厂自动化零部件一站式供应,在标准体系、产品开发体系、供应链管理和平台化运营等方面不断进行创新摸索。如果公司标准体系、产品多样性及适用性不能更好的服务于客户需求,供应链管理无法及时满足产品订单小批量、高频次、多样化特点,平台化运营难以保障低成本和高品质的产品供应,公司存在无法获得市场认可进而对公司持续盈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
(二)应收账款回款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 14,467.89 万元、19,086.05 万
元和 25,886.83 万元,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23.16%、25.08%和 21.40%。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金额分别为 784.55 万元、1,889.87 万元和2,289.85 万元。由于公司应收账款金额较大,若客户经营状况或资信情况恶化,出现推迟支付或无力支付款项的情形,公司将面临应收账款不能按期收回或无法收回从而发生坏账损失的风险,将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
(三)存货余额较大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17,453.85 万元、19,263.77 万元和
23,612.48 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22.86%、14.80%和 14.18%,金额及占比均较高。报告期内,随着经营规模的扩大,公司存货规模整体呈现增长态势。存货规模的扩大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公司的存货跌价风险和资金占用压力。如果未来公司产品市场需求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可能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降低,公司将面临存货跌价损失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将产生不利影响。
(四)业务无法持续快速增长的风险
2018 年度-2020 年度,公司主营业务快速发展,经营业绩保持增长态势,主营业务收入年均复合增长率 39.15%,净利润年均复合增长率 66.75%。公司所处市场规模较大、下游应用领域广泛,业务模式具有可持续性,行业壁垒较高,公司在行业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因此,业务模式被模仿、产品被替代、市场份额被挤占的可能性较低。但公司盈利能力与宏观经济波动、下游行业发展状况、市场竞争态势、产品开发能力、供应链管理能力等诸多因素密切相关。如果风险因素集中发生,或出现宏观经济波动及其他不可预测的风险,而公司自身未能及时调整以应对相关变化,则不能排除公司在未来期间的经营业绩无法持续快速增长,业绩增长停滞、毛利率下滑的风险。
(五)实际控制人控制风险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金立国、张红、章高宏、李锦良四人,合计控制公司 53.0565%的股份。根据四人已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约定,四人作为一致行动人,在公司的相关决策机制上将保持一致行动,且在本次发行上市后的 36个月内将继续保持稳定、有效存在。如若四人在一致行动协议到期后终止一致行动关系,将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并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一定影响。
(六)对赌协议风险
公司股东金立国、张红、伟盈科技、众慧达、众志达、章高宏、李锦良、温信英与投资者钟鼎五号、珠海高瓴、红土创投、珠海澜盈、深创投、红土投资、金春保、钟鼎青蓝、东莞粤科、红土智能签署的相关投资协议中存在股权回购条款。同时约定,自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递交正式 IPO 申报材料并取得正式书面受理回执之日即刻终止,但(1)如果公司因任何原因在向证监会递交上市的申报资料后申请撤回相关材料;(2)该等申报材料失效;(3)证监会不予受理、不予核准或终止审查公司上市申请;(4)公司因任何其他原因无法完成上市的,回购条款自动恢复效力。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上述股权回购条款已经中止。但如发生上述情况,则公司投资者将要求回购义务人回购其所持有的股份,公司股权结构可能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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