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29 证券简称:怡合达 公告编号:2024-008
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
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5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延长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
期及授权有效期的说明
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0 日、2023 年 2 月 9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根据上述会议决议,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自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鉴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已经到期,为确保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工作的顺利实施,公司拟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前次有效期到期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及其他已审议通过的相关议案内容保持不变,在延长期限内继续有效。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报备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