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12 证券简称:扬电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7
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584号)核准,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1,00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8.0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69,05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40,374,311.31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28,675,688.69元。
上述资金已于2021年6月17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6月18日出具了《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313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原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用途及使用情况
公司原募投项目“高端非晶、纳米晶产业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计划投资7,673.40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7,673.40万。公司于2021年6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议案》,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的投资额作如下调整:
项目投资 调整前拟使 调整后拟使用
序号 项目名称 总额(万 用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万
元) (万元) 元)
1 硅钢 S13型、S14 型节能变压器、非 22,132.58 22,132.58 3,317.57
晶变压器技改与扩能建设项目
2 高端非晶、纳米晶产业研发中心建设 7,673.40 7,673.40 1,550.00
项目
3 补充营运资金 10,000.00 10,000.00 8,000.00
合计 39,805.98 39,805.98 12,867.57
截至2022年7月21日,“高端非晶、纳米晶产业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尚未开始建
设,募集资金尚未开始投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582.10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
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三)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情况
根据公司的资金总体情况、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拟终止“高端非晶、纳米晶产业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建设计划,将“高端非晶、纳米晶产业研发中心建设项
目”的募集资金1,550万元投入到“硅钢S13型、S14型节能变压器、非晶变压器技改与
扩能建设项目”的建设中。
(四)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决策程序
2022 年7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高端非晶、纳米晶产业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将尚未使用的1,550万元募集资金用于建设“硅钢S13型、S14型节能变压器、非晶变压器技改与扩能建设项目”。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原因
(一)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1、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
(1)项目名称:高端非晶、纳米晶产业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项目实施主体: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拟投入金额:预计总投资7,673.40万元,其中工程费6,831.70万元,工程建设及其他费用841.70万元,新增设备29台。募集资金投入金额1,550万元。
(4)项目建设周期:24个月
截至 2022年7月21日,高端非晶、纳米晶产业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尚未开始建设,募集资金尚未投入。
(二)变更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由于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2,867.57万元少于《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39,805.98万元,公司没有足够的资金同时建设“高端非晶、纳米晶产业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硅钢S13型、S14型节能变压器、非晶变压器技改与扩能建设项
目”。
2021年以来,国家推行变压器能效提升计划,变压器市场迎来较大增长,为抓住市场发展机遇,公司加快变压器技改和扩能项目的建设进度,需要资金的投入。鉴于此,公司拟将“高端非晶、纳米晶产业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1,550万元投入到“硅钢S13型、S14型节能变压器、非晶变压器技改与扩能建设项目”,将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将转入至“硅钢S13型、S14型节能变压器、非晶变压器技改与扩能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使用。
三、拟转入募投项目的情况说明
(一)项目总体概况
硅钢S13型、S14型节能变压器、非晶变压器技改与扩能建设项目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已履行相关政府备案和审批手续,具体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备案文号 环保文号
1 硅钢S13型、S14型节能变压器、非晶变压 泰 姜 行 审 备 泰行审批(姜堰)
器技改与扩能建设项目 [2019]275号 [2019]20200号
本项目计划加大对公司主要产品的生产投入,通过改造现有厂房、生产线,引进自动化生产设备,扩大非晶、硅钢变压器和非晶铁心的生产规模。项目达产后预计年产能增加至节能电力变压器40,000台、节能变压器铁心40,000吨。
本项目预计总投资22,132.58万元,其中建设投资17,204.94万元,铺底流动资金4,927.64万元,新增设备104台/套,项目计划建设周期24个月。
(二)项目实施情况
截止2022年7月21日,公司累计投入资金3,484.58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入额2,866.17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498.91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该项目已投入建设硅钢铁心及变压器生产线、非晶变压器生产线。
四、独立董事对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独立意见
公司此次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资金使用需求,以求提高公司变压器改建和扩建项目的建设速度,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本次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该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对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是为提高公司变压器改建和扩建项目的投建速度,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之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