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01 证券简称:凯淳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9
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7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在公
司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21 年 10 月 17 日以专人送达、
传真、电话或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的内容以及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对《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 2021 年 10 月 29 日于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
(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028)。
2、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15,543,927.63 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7,432,575.07 元,总计 22,976,502.70 元。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 2021 年 10 月 29 日于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
(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