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95 证券简称:奇德新材 公告编号:2021-037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11 月 12 日下午 16: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11 月 12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1 月 12 日
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1 月 12
日上午 9:15 至 2021 年 11 月 12 日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东升路 135 号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饶德生先生。
6、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51,902,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61.6707%。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51,900,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61.6684%。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 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2,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02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4,757,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5.652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4,755,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5.650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2,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24%。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各项议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1,900,100 股,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1%;反对 0 股,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2,000 股,
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9%。
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同意 4,755,100 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80%;反对 0 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2,000 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0%。
四、律师见证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曹平生、李运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召集人
的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