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95 证券简称:奇德新材 公告编号:2021-033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
议于 2021 年 10 月 25 日(星期一)在江门市江海区东升路 135 号公司二楼会议
室以现场及通讯会议方式召开。
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10 月 21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
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其中独立董事赵建青、饶莉、刘玉招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饶德生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和审议,以书面投票方式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认真审阅《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后,一致认为公司《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编制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认真查阅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相关执业资质后,认为其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为一年。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文件。
《 关 于 续 聘 2021 年 度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的 公 告 》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 2021 年 11 月 12 日(星期五)下午 16:30 召开公司 2021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