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300985 证券简称:致远新能 公告编号:2021-024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12月4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
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2 月 1 日以电子邮件与电话相结合的方式发
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其中监事吴建伟、马东飞以通讯方式出席。公司董事会秘书张一弛列席了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东飞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监事认真审议了下述议案,并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江苏申氢宸科技有限公司进行股权投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 6,900 万元人民币对江苏申氢宸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本次增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上述交易事项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12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