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76 证券简称:达瑞电子 公告编号:2023-024
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2 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00,359,203.19 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01,482,850.31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本年度公司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11,671,855.93 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888,061,058.39 元,其中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 652,526,325.13 元。
为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共同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8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到以后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并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利益和合理诉求的前
提下制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公司的经营情况和成长性相匹配,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履行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监事会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制度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股东利益并有利于充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