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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高食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公告日期:2021-04-14

立高食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PDF查看PDF原文

  立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市增城石滩镇工业园平岭工业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二零二一年四月


                    目录


特别提示......1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2

    一、重要声明与提示......2

    二、创业板新股上市初期投资风险特别提示......2

    三、特别风险提示......3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5

    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情况......5

    二、股票上市相关信息......5

    三、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7
第三节 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9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9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及持有公司股票、债券的情况 10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11
    四、本次公开发行申报前已经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

    及相关安排......12

    五、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17

    六、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18

    七、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参与战略配售情况......19

    八、向其他投资者进行战略配售的情况......21
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22
第五节 财务会计资料......24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25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及三方监管协议的安排......25

    二、其他事项......25
第七节 上市保荐机构及其意见......27


    —、上市保荐机构基本情况......27

    二、上市保荐机构的保荐意见......27

    三、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27
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29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的

    承诺......29

    二、主要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承诺......31

    三、关于公司上市后稳定股价的预案及约束措施......32

    四、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的承诺......35

    五、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36

    六、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38

    七、不存在其他影响发行上市和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41

    八、相关责任主体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41
    九、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对公开承诺内容以及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

    施的意见......42

                  特别提示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同。

    立高食品股票将于 2021 年 4 月 15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公司提醒
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 公 司 提 醒 广 大 投 资 者 认 真 阅 读 刊 载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 网 址
www.cninfo.com.cn)网站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注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二、创业板新股上市初期投资风险特别提示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

    具体而言,上市初期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一)涨跌幅限制放宽

    创业板股票竞价交易设置较宽的涨跌幅限制,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 5 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其后涨跌幅限制为 20%。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中小板新股上市首日涨幅限制 44%,跌幅限制为36%,次交易日开始涨跌幅限制为 10%,创业板进一步放宽了对股票上市初期的涨跌幅限制,提高了交易风险。

    (二)流通股数量较少

    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169,340,000 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票数量
为 36,133,423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1.34%。公司上市初期流通股数量较少,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三)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

    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会加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资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需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例;流动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券卖出或买券还券可能会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三、特别风险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司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一节的全部内容,并应特别关注下列风险因素:

    (一)食品安全的风险

    近年来,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要求与日俱增,食品安全问题也日益受到监管部门和社会舆论的高度关注。虽然公司建立了严格的食品安全控制体系,但由于公司生产经营环节众多,运输和仓储存在利用第三方冷链物流和仓储服务的情况,一旦公司及客户有所疏忽,食品安全问题依旧可能发生,出现媒体关注,消费者向公司追溯赔偿或监管部门对公司进行处罚等状况,从而对公司的品牌形象以及相关产品的销售造成不良影响。

    另外,虽然国家不断强化食品安全方面的监管,但食品行业分支众多,企业数量庞大,难免存在部分企业不规范运作的情况,若某个食品子行业的个别企业发生严重食品安全事故,也将可能给整个烘焙食品行业经营发展造成负面影响。
    (二)宏观环境变化致消费需求下降风险

    经过数十年的发展,我国烘焙食品行业已经形成了一个规模庞大的消费市场。但因饮食文化的差异,较之西方社会,烘焙食品在我国居民饮食结构中比重仍不高。

    当前我国经济增长速度有所放缓,国际贸易争端也屡见不鲜,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等突发疫情的出现,均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消费者的消费信心和能力,尤其
是 2020 年新冠肺炎的爆发,导致公司及客户的生产经营被迫阶段性的停滞,公司 2020 年上半年业绩较同期略有下滑。若疫情未能得到有效控制,会对公司的长期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消费者消费偏好变化的风险

    近年来,公司潜心研发的甜甜圈、挞皮、含乳脂植脂奶油等产品取得了市场的认可,销售规模快速提升,已经成为公司收入增长的主要来源。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消费升级,消费者自身对产品口味、营养价值等方面的需求偏好也在发生转变,若公司未能根据市场需求的变化及时对产品做出调整,主要产品可能无法继续得到消费者的认可,将会导致主营业务收入下滑,进而对经营的持续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四)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为生产型企业,直接材料成本占比较高,报告期内,直接材料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分别为 84.15%、83.14%、83.09%和 81.54%。且主要原材料为油脂、糖类、面粉等大宗农产品原材料,其价格波动将会影响公司产品的毛利率和经营利润。以 2019 年为基础计算,若公司油脂、糖类、面粉采购价格各上升1%,在假定销售价格、数量等其他指标不变的前提下,分别会导致主营业务毛
利率下降 0.10 个百分点、0.04 个百分点和 0.04 个百分点,进而导致税前利润减
少 157.07 万元、63.89 万元和 68.44 万元。因此,若未来公司原材料价格发生较
大波动,而公司未能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将会对公司未来业绩产生较大影响。
    (五)经销商管理的风险

    公司目前销售以经销模式为主,报告期内,公司经销模式实现的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83.38%、83.51%、83.94%和 76.85%。烘焙食品行业集中度相对较低,从业企业数量众多,通过经销渠道,公司能够迅速提高市场占有率,节约运输成本,提高回款效率。截至 2020年 6 月末,公司经销商数量超过 1,500家,分布范围覆盖了除港澳台外的全国所有省市自治区。庞大的经销商规模,导致公司对经销商管理的难度也越来越大。若公司对经销商的管理未及时跟上业务扩张步伐,可能会出现市场秩序混乱、产品销售受阻的情况,从而对公司的竞争能力和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情况

    (一)编制上市公告书的法律依据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而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二)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489 号”文注册同意,内容如下:

    1、同意立高食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2、立高食品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

    3、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4、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立高食品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立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1] 393 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A 股股本为 169,340,000 股(每股面值 1.00
元),其中 36,133,423 股于 2021年 4月 15 日起上市交易,证券简称为“立高食
品”,证券代码为“300973”。
二、股票上市相关信息

    (一)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二)上市时间:2021 年 4月 15日


    (三)股票简称:立高食品

    (四)股票代码:300973

    (五)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169,340,000 股

    (六)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42,340,000 股,全部为公开发行的新股
    (七)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36,133,423股

    (八)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133,206,577股

    (九)战略投资者在首次公开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和锁定安排:立高食品1号资管计划和立高食品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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