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70 证券简称:华绿生物 公告编号:2023-047
江苏华绿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华绿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
会议于 2023 年 6 月 19 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
知于同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由董事长余养朝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选举余养朝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为自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余养朝先生的简历见本公告附件。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选举情况如下:
1、战略委员会:余养朝先生、冯占先生、刘芝玉先生(独立董事)。其中,余养朝先生为主任委员。
2、审计委员会:张英明先生(独立董事)、刘芝玉先生(独立董事)、钱韬先生。其中,张英明先生为主任委员。
3、提名委员会:余养朝先生、张英明先生(独立董事)、刘芝玉先生(独立董事)。其中,刘芝玉先生为主任委员。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张英明先生(独立董事)、刘芝玉先生(独立董事)、
江剑锋先生。其中,张英明先生为主任委员。
上述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会议同意聘任余养朝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冯占先生、江剑锋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钱韬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上述人员简历见本公告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会议同意聘任陈煜珂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陈煜珂先生简历见本公告附件。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华绿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19 日
附件
相关人士简历
1、余养朝:男,出生于 1971 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宿迁华创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宿迁华鑫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余养朝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阮秀莲系夫妻关系,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钱韬:男,出生于 1986 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钱韬先生于 2013 年 2 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钱韬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除上述任职外,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冯占:男,出生于 1985 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农艺师。冯占先生于 2013 年 5 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冯占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除上述任职外,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江剑锋:男,出生于 1965 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江剑锋先生曾任广东盈峰普惠互联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江剑锋先生于 2021 年 6 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江剑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除上述任职外,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5、张英明:男,出生于 1964 年,民盟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现任维维食品饲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师范大学商学院教授。张英明先生长期从事财务管理教学与研究工作,出版多部学术著作,并曾荣获徐州市人民政府颁发的“师德先进个人”、江苏师范大学颁发的“教学优秀奖”等多项嘉奖。
张英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除上述任职外,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6、刘芝玉:男,出生于 1976 年,中共党员,三级律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现任江苏苏哲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刘芝玉先生具有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曾荣获宿迁市律师协会颁发的“优秀律师”等多项嘉奖。
刘芝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除上述任职外,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杨焱:女,出生于 1970 年,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杨焱女士为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上海市领军人才,现任国家食用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加工分部主任,上海市农业科学院食用菌所加工技术与发酵工程研究室主任。兼任中国菌物学会桑黄产业分会秘书长、中国食用菌协会药用真菌委员会委员、中国农学会食用菌分会理事、上海食品学会理事、上海女科学家协会理事。先后主持国家科技支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国家和省
市级 20 多项课题的研究。
杨焱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除上述任职外,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8、陈煜珂:男,出生于 1995 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持有证券、基金从业资格,法律职业资格,注册估值分析师资格。曾任江苏致达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于 2022 年 5 月加入本公司,就职于董事会办公室。2022年 10 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陈煜珂未持有公司股票,除上述任职外,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