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70 证券简称:华绿生物 公告编号:2022-
058
江苏华绿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充分利用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江苏华绿生物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5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自有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50,000.00 万元(含)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或者董事长授权人士实施相关事宜。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未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正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实现自有资金的保值增值,更好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投资额度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50,000.00 万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投资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单项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投资理财品种或以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形式存放,不会影响自有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上述资金
不用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所规定的证券投资、衍生品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品种。
(四)投资期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0 万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五)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为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六)实施方式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 万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属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后即可实施,公司董事会将授权董事长或者董事长授权人士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明确投资理财金额、期间、选择投资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管理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2)公司内审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3)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
露工作。
三、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1、在确保控制投资风险及不影响自有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授权额度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产品,不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主营业务和日常经营产生不良影响。
2、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带来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履行的审批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10 月 2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 50,000.00 万元(含)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10 月 25 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形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 50,000.00 万元(含)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 个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选择不超过 12 个月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保本型产品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有效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
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0 万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华绿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