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二〇二三年九月
特别提示
一、发行数量及价格
1、发行数量:14,080,100 股
2、发行价格:15.98 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224,999,998.00 元
4、募集资金净额:220,099,922.44 元
二、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1、股票上市数量:14,080,100 股
2、股票上市时间:2023 年 9 月 18 日(上市首日),新增股份上市日公司
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三、发行对象限售期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投资者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自 2023 年 9 月 18 日(上市首日)起开始计算。发行对象基
于本次交易所取得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票锁定安排。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要求,不会导致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
目 录
释 义...... 1
一、上市公司的基本情况...... 2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2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3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3
(三)本次发行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3
(四)发行过程...... 3
(五)发行方式...... 4
(六)发行数量...... 4
(七)发行价格...... 4
(八)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4
(九)募集资金到账和验资情况...... 4
(十)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6
(十一)新增股份登记情况...... 6
(十二)发行对象认购股份情况...... 6
(十三)保荐人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9
(十四)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10
三、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10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10
(二)新增股份的基本情况...... 10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10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10
四、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10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 10 名股东情况......11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 10 名股东情况......11
(三)本次发行对股本结构的影响...... 12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前后持股变动情况...... 12
(五)股份变动对公司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12
五、主要财务数据与财务指标...... 13
(一)主要财务数据...... 13
(二)管理层分析与讨论...... 15
六、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 16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 16
(二)发行人律师...... 16
(三)审计机构、验资机构...... 17
七、保荐人的上市推荐意见...... 17
(一)保荐承销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17
(二)保荐人推荐公司本次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18
八、其他重要事项...... 19
九、备查文件...... 19
释 义
在本上市公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建工修复、上市公司、公司、 指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发行人
本次发行 指 发行人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本上市公告书、上市公告书 指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建投 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 指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验资机构 指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报告期、最近三年及一期 指 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度及 2023 年 1-3 月
股东大会 指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董事会 指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发行方案》 指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定价基准日 指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期首日
A 股 指 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本上市公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一、上市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 BCEG Environmental Remediation Co., Ltd.
股票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代码 300958
证券简称 建工修复
注册资本 142,656,479 元(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京顺东街 6 号院 16 号楼 3 层 301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京顺东街 6 号院 16 号楼 3 层 301
法定代表人 常永春
成立日期 2007 年 11 月 9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566840059XP
邮政编码 100015
联系电话 (010)68096688 转 8111
传真 (010)68096677
公司网址 bceer.bcegc.com
电子信箱 bceer@bceer.com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
检验检测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
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
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水污染治理;固体废
物治理;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
设计、监理除外);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
经营范围 术转让、技术推广;土壤及场地修复装备制造;土壤及场地修复装备
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
备制造;技术进出口;环保咨询服务;环境保护监测;货物进出口;
进出口代理;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仪器仪表销售;机械设
备研发;建筑材料销售;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化工产品销售(不
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
目的经营活动。)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 元。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3 年 4 月 2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2023 年 5 月 12 日,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2023 年 6 月 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议案。本次发行已于
2023 年 6 月 14 日取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授权单位建工集团的批复。
2023 年 7 月 2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修订稿)》等议案,确认了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竞价结果等相关事项。
(三)本次发行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2023 年 8 月 4 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
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3〕604 号),本次发行申请被深交所受理。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发行人本次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于 2023 年 8 月 8 日向中国证监
会提交注册。
2023 年 8 月 23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建工环境修
复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804 号),同意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四)发行过程
2023 年 7 月 13 日(T-3 日)至 7 月 18 日(T 日)8:30 前,发行人及主承销
商共向 428 名机构及个人投资者发出《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
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以